关于印发无锡市2010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172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无锡市2010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 二○一○年六月二日 无锡市2010年度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 考核指标 单位 地区 无锡市 合计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江阴市 宜兴市 锡山区 惠山区 滨湖区 新区 城三区 一、综合考核指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m3/万元 80 80 80 80 80 80 80 80 各市(县)区政府,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二、第一产业指标 渠系水利用系数 0.67 0.67 0.67 0.67 0.67 0.67 / 0.67 各市(县)区政府,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农委、统计局 三、第二产业指标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m3/万元 25 25 25 25 25 25 25 25 各市(县)区政府,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65 65 65 65 65 65 65 65 各市(县)区政府,市水利局 市发改委、经信委、统计局 四、第三产业及生活用水指标 人均生活综合用水量 升/人日 270 270 270 270 270 270 270 270 各市(县)区政府,市水利局、市政和园林局 市发改委、统计局 节水型器具普及率 % 95 95 95 95 95 95 95 95 各市(县)区政府,市市政和园林局 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 % 12 12 12 12 12 12 12 12 各市(县)区政府,市市政和园林局 五、水资源保护指标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50 50 50 50 50 50 50 50 各市(县)区政府,市环保局、水利局 六、载体考核指标 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 家 水利部门组织实施13家,市政和园林部门组织实施5家,具体由市水利局、市市政和园林局另行分别分解下达。 18 市水利局、市政和园林局 市经信委 省级节水型高校 家 1 1 2 惠山区、滨湖区政府,市水利局 市教育局 节水型学校 家 2 2 2 2 2 1 3 14 各市(县)区政府,市教育局、市水利局 省级节水型灌区 个 1 1 1 3 江阴市、宜兴市、惠山区政府,市水利局 市农委 省级节水型社区 个 江阴市、宜兴市、惠山区各完成1个,市水利局、市政和园林局联合组织完成1个。 4 有关市(县)区政府,市水利局、市政和园林局 八大行业节水行动项目 个 2 2 1 2 2 1 10 有关市(县)区政府、市水利局 节水示范项目 个 省级4个 省级4个 市级2个 市级1个 市级1个 市级1个 市级1个 14 各市(县)区政府,市水利局 市经信委 七、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审查报批 1 1 1 3 有关市(县)区政府 八、应急备用水源地规划编制 锡山区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规划的编制、评审、报批工作 锡山区政府 市水利局 附件: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指标说明 附件: 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任务指标说明 一、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一)定义:在一年计量时间内,地区取用水量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 (二)计算公式:地区取用水量÷地区生产总值 (三)指标说明 1.地区取用水量包括工业、农业、生活在内的总取水量。火电取水量按实际耗水量计算,其中:闭式机组按新鲜水实际补充量计算,开式机组按循环冷却水量的4%计算;农业灌溉取水量为计算年(P=75%)取水量。 2.地区生产总值采用当年价。 二、渠系水利用系数 (一)定义: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与干渠渠首引进的总水量之比值。 (二)计算公式:末级固定渠道放出的总水量÷干渠渠首引进的总水量 三、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一)定义:在一年计量时间内,地区工业取用水量(不含电厂取水)与工业增加值的比值。 (二)计算公式:工业取用水量÷工业增加值 (三)指标说明:工业增加值采用当年价。 四、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一)定义:在一年计量时间内,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之比。 (二)计算公式 重复利用水量÷(工业取水量+重复利用水量)*100% (三)指标说明:考核范围为建制市和县城,且不含电厂。 五、人均生活综合用水量 (一)定义:在一年计量时间内,城镇生活综合用水量与人口的比值。 (二)计算公式:城镇生活综合用水量÷城市人口 (三)指标说明: 1.生活综合用水量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与公共福利设施的用水量。 2.指标说明:考核范围为各地级城市,人口为常住人口。 六、节水型器具普及率 (一)定义:在一年计量时间内,节水型器具安装数与应装数之比。 (二)计算公式:节水型器具安装数÷应装数*100% (三)指标说明:考核范围为建制市和县城。 七、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 (一)定义:在一年计量时间内,城市自来水供水总量之差与供水总量之比。 (二)计算公式: (供水总量-有效供水量)÷供水总量*100% (三)指标说明:考核范围为各地级市。 八、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一)定义:在一年计量时间内,水功能区达标数与2010年水功能区水质目标应达标数的比值。 (二)计算公式:水功能区达标数÷应达标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