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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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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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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河政办发〔2010〕201号

颁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6-17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建立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0〕201号


市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64号)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科学客观的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增强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 陈 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 刘 军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焕芳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覃 锋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永雄 市经委副主任

杨进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培端 市国税局副局长

张远利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慧屏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云梅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龙光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吕忠益 市运输管理处副主任

覃明克 市港航管理处副主任

韦美才 中国人民银行河池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徐斌海 河池供电局副局长

二、工作机构和主要职责

河池市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黄焕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为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根据召集人的提议或成员单位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和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国民经济核算部门统计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重点分析国民经济核算部门主要指标运行态势、预测发展趋势、探讨存在问题、研究地区生产总值等主要指标与相关指标之间的协调性和匹配性等问题。





二O一O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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