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阿府办函〔2010〕221号

颁布部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2-01生效日期:1900-01-01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0〕22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卧龙管理局:

  《阿坝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阿坝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应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深入开展各类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加强预测、预报和预警,落实各类突发事件安全防范措施,强化事前防御、事中处置和事后恢复,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小突发事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州政府研究同意,建立阿坝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研究内容

  (一)掌握全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通报分析全州突发事件形势和特点,提出对策建议和意见。

  (三)指导监督全州各类突发事件隐患的排查,提出整改措施的建议和意见。

  (四)进一步完善全州预测、预报和预警体系,为应对处置提供充足的时间和空间。

  (五)互通突发事件信息,总结交流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经验和教训。

  (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协商、解决全州应急管理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政府办公室牵头,州政府信访局、州发改委、州经信委、州教育局、州民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环保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宗教局、州旅游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监局、州粮食局、州防震减灾局、州供销社、州公路局、州疾控中心、州国安局、州气象局、州质监局、州外事台侨办、电信阿坝分公司、移动阿坝分公司、联通阿坝分公司等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同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府应急办主任兼任,负责处理联席会议日常事务。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会议由分管四大类突发事件的副州长或委托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主持,州政府应急办负责会务工作。

  (二)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根据突发事件处置的阶段性特征确定议题和召开时间;州政府领导同志提出要求,可临时召开。具体与会单位、研究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州政府秘书长审定。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州政府秘书长审定。会议的议题主要包括: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及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处置突发事件的指示精神;通报分析全州突发事件形势,由州民政局、州安监局、州卫生局、州公安局分别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汇总分析当前形势,提出预防和应对防范处置建议措施,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就落实防范措施提出操作性强的具体建议;研究协调我州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问题;审议有关部门提出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事项。成员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讨论的事项,应当提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联席会议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对全州应急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印发各县人民政府参照执行。

  (五)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七)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电话:2824055,2831997,联系人:刘帅,程凤彬。


同地区相关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关于印发《四川省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川省射钉器材安全管理条例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专家评审工作导则》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消火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专职安全员和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二十五条”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宿迁市城市快速路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安全月活动-消除消防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