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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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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毕署办通〔2010〕194号

颁布部门: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11-23生效日期:1900-01-01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0〕194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行署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和省驻毕有关单位,行署各驻外办事(联络)处:

为提高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办好《毕节政务信息》、《信息与调研》和《内部参阅》,更好地为行署领导决策服务,现将政务信息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当前,毕节试验区正处在“强区升位、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国家各部委对我区高度关注、大力支持,省委、省政府已确定将各项政策措施在我区“先行先试”,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对确保行署、行署各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工作正常运转,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正确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理重大事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提高对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努力使政务信息更加符合领导决策的需要。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抓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2010年10月,《省府信息》已改为非涉密刊物,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建立了“政务信息交换平台”,省政府督查室下发《关于政务信息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政务信息报送的内容、质量和数量要求以及《要情》和《信息与调研》的信息报送方式。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政务信息工作,常常在省府信息刊物上作批示。省政府办公厅已建立了信息收集、报送、反馈、编发等一系列完整机制,各市(州、地)及省直有关单位报送的政务信息可立即在“政务信息交换平台”上显示,采用情况每月通报一次。行署领导多次就办好行署信息刊物作出重要指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很高。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政务信息报送有关工作。

(一)政务信息报送的内容。要紧密结合行署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当前,要牢牢把握“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紧紧围绕“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突出抓好“工业强区战略、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实施及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招商引资、改善民生、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报送。

(二)政务信息的质量要求。信息的表述要文题相符、逻辑严密、言简意赅、准确完整,防止以偏概全和信息误导;信息运用的数据和计量单位要规范,提出的思路和举措要有新意,体现试验区特色。同时,要注意从大量原始信息中发掘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多报送一些有基本情况、有清晰分析、有可行性建议的综合信息,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报送的数量要求。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4条;行署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和省驻毕有关单位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行署各驻外办事(联络)处每周上报信息不少于2条。

(四)报送方式。非涉密信息直接发送bjzwxx@163.com,是否收到邮箱将自动回复。涉密信息报送要遵守《保密法》有关规定,严防泄密。待毕节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硬件完善后,将建立政务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三、明确责任,确保政务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一)行署办公室及时收集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报送的信息并择优上报省政府办公厅,编发《毕节政务信息》、《信息与调研》和《内部参阅》,从2011年起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政务信息报送及采用评分标准附后)。

(二)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是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一名政治立场坚定、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文字能力的同志负责信息采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电话)于2010年12月20日前报行署办信息科,联系人:吉庆亮,联系电话(传真):0857—8638263。



附件:政务信息报送及采用评分标准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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