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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千村万户一亩田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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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乌政办发〔2009〕46号

颁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3-31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千村万户一亩田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09〕46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乌兰察布市千村万户一亩田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乌兰察布市千村万户一亩田 ?

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马铃薯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加快马铃薯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切实有效地推动全市脱毒种薯的普及应用,保证全市马铃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重要意义 ?

马铃薯脱毒种薯的推广普及是我市马铃薯产业化发展的关键,直接关系到我市马铃薯良繁体系建设进程,而良种补贴项目的实施是马铃薯产业高效快速发展的保证。建立以脱毒种薯为核心、良种良法综合增产技术相配套的新型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推广体系,既可改变目前种薯生产经营分散、供需脱节的局面,又能彻底解决生产上品种混杂和种薯退化的问题,实现马铃薯种薯的更新和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对实现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的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

二、指导思想 ?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扶持为依托,以强化种薯质量监管为核心,以加强科技服务为保障,以全面提高种薯质量为目的,实现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检测、制度化管理、规模化经营,切实有效实现脱毒种薯的全面普及和马铃薯产量品质的快速提高,把我市建设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为全市马铃薯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三、实施原则 ?

1、坚持政府扶持、整村推进、相对集中、分户经营的原则。 ?

2、坚持质量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原则。 ? 3、坚持质量追溯、利益联结、风险共担的原则。 ?

4、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 四、目标任务 ?

通过改善生产条件、完善优化设施、配套更新仪器设备,进一步提高脱毒组培苗的工厂化繁育能力和质量,保证每年可利用组培室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为项目提供优质脱毒苗,以满足项目微型种薯的生产需要。配套建设高标准温室300亩,确保生产优质微型种薯,以满足项目补贴所需原种繁育田的种薯需要。建设机械化作业喷灌圈1万亩,规模生产高质量的原种,以确保项目区补贴所需的原种供应。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形成脱毒组培苗、微型种薯、原种、一级种的完整繁育体系。 ?

马铃薯千村万户一亩田良种补贴项目:全市每年安排13万户,每户种植1亩原种,全市每年种植原种13万亩。项目连续实施三年,累计种植原种39万亩,通过农户自繁自育,三年内可达到全市全部实现二级以上脱毒种薯进大田,快速扩大良种种植面积,提高良种普及率,实现全部达到良种化的目标。 ?

马铃薯微型种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全市定点安排1万个农户,每户种植微型种薯1分地,生产繁殖原种种薯,通过1万个农户的试验示范研究创新马铃薯脱毒种薯微型化繁育推广体系。通过连续三年的持续推广,使项目区三年内全部实现马铃薯脱毒种薯的更新换代,大幅度提高项目区马铃薯生产水平和农民科技意识。 ?

五、供种企业的确定和补贴资金结算方式 ?

脱毒种薯供种企业需由市农牧业局按要求择优上报自治区良种补贴办公室,由自治区种子管理部门进行审查确认,在自治区农牧业信息网上进行公布。无资质、信誉差、未经认定的供种企业或近三年发生过重大种子质量事故的企业不得参与补贴项目供种。 ?

经自治区认定的供种企业,由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确定其具体负责的旗县、补贴面积、供种数量。供种企业与旗县市农牧业局(农业局)签定供种协议。 ?

供种结束后,各旗县具体补贴数量经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无异议后,市财政局凭核准意见将补贴资金的50%下拨给旗县,拨付给供种企业,其余50%待马铃薯盛花期,由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验收合格后拨付。企业要对所供种乡村实行全程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要接受马铃薯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和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实行全程可追溯制度。如果企业所供的补贴种薯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除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外,取消其下年度参与项目补贴的资格。 ?

六、补贴办法 ?

1、补贴对象。项目涉及全市十一个旗县市区。各地要选择主要种植马铃薯的乡镇,确定主要种植马铃薯的村,坚持相对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的原则。 ?

千村万户一亩田原种补贴:采用整乡整村全覆盖推进的方式,对所确定的自然村中所有种植马铃薯的农户每户补贴1亩原种,全市共补贴13万户。 ?

微型种薯示范推广补贴:在商都县和四子王旗分别实施5000户,定点确定试验示范乡镇,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对所确定的自然村中所有种植马铃薯的农户每户补贴微型薯,种植1分地。 ?

2、补贴环节和标准。千村万户一亩田原种补贴:项目区每户安排种植原种田1亩,每亩需原种按200斤,每斤按0.8元,每亩需资金160元,其中政府补贴80元,农户自筹80元。微型种薯示范推广补贴:项目区每户安排种植微型种薯1分地,500粒。旗县政府补贴2/3,农户自筹1/3。 ?

3、供种方式。供种企业在当地设立供种点,将种源直接到村,销售到户,农户按折后价购买,企业要出具发票,农户签字确认。 ?

在供种结束后,以自然村为单位,将补贴地点和农户、补贴面积、供种企业、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各级都要公布举报电话,并在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村民小组公示确认无误后,经行政村审查签字,上报乡镇政府,乡镇核实并制作补贴记录清册,汇总后报旗县农牧业(农业)局核实,核准后加盖公章报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七、项目分布及年度安排 ?

项目分布在全市主要种植马铃薯的乡镇、村(具体各旗县补贴面积见乌农牧字〔2009〕95号文件《2009年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千村万户一亩田原种补贴项目分三年实施,每年13万亩,每户1亩,涉及13万户。三年累计实施39万亩,累计补贴39万农户。微型种薯示范推广补贴连续试验三年,每年1万户,三年累计实施3万亩。 ?

八、运作模式 ?

1、马铃薯科研院所或供种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根据政府扶持政策,组织农户进行马铃薯种薯生产和标准化种植、科学化管理。 ?

2、按照区域化品种布局,规模化集中生产、企业协会管理、定期技术服务、市场化产品经营、标准化质量管理的模式。采取统一种薯供应、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田间管理要求的办法开展。 ?

3、通过市场牵动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带动基地生产,基地联合千万农户的形式。在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撑和政府部门的协同扶持下,使之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经济共同体。 ?

4、组织每个农户每年以种植一亩原种为起点,第二年扩大种植一级种薯繁育田10倍,第三年辐射扩大种植二级种薯田100倍,生产优质商品薯用于市场销售,农户不再留种。这样每年持续推广种植“一亩地”原种用于种薯繁殖,3年实现彻底解决生产上品种混杂种薯退化的问题,实现马铃薯脱毒种薯的全面更新和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

九、脱毒种薯生产技术服务保障 ?

为确保项目技术保障措施到位,有效解决项目实施中技术问题,项目通过高产栽培技术的集成配套、高产高效的试验示范、现场技术观摩、种薯质量管理等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建立项目实施的技术支撑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和农民素质提升体系。 ?

一级培训:由项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项目实施旗县农业推广技术人员,开展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繁育技术、高产栽培技术和推广技术培训,培训推广技术人员200人,作为项目实施技术骨干团队。建立项目技术支撑体系。 ?

二级培训:由各项目实施旗县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站组织重点实施乡镇农业技术人员、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农民技术员开展马铃薯脱毒种薯高产栽培技术技术培训,各旗县分别培训二级推广技术人员100人,作为项目实施二级技术团队。建立项目技术保障体系。 ?

三级培训:每个乡镇二级技术人员,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协助下,组织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和田间技术指导,在技术培训的基础上建立以科技示范户为核心的农民素质提升体系。 ? 十、保障措施 ?

1、加强领导、分工负责、有序工作。项目惠及千家万户,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旗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好各项具体工作。项目涉及农业、财政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建立职责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的落实、发放和监管。 ?

2、配套良法、整合项目、实现最佳效应。该项目是一项重大技术推广项目,要始终坚持良种配套良法的实施原则,切实加大配套技术的推广力度,实现良种和技术的累加效应。市、旗县都要抽组技术骨干力量,进村入户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切实提高适用技术的覆盖率和到位率。要努力做到千村万户一亩田项目与高产创建活动、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农机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等项目整合实施,使各项工程项目的科技效应集成放大,确保增产增效。 ?

3、加强科技支撑,增强科研开发实力。在乌兰察布市农科所基础上,依托内蒙古农牧科学院的雄厚科研力量,主要负责项目实施中的高产栽培技术集成配套、技术方案制定、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指导、种薯质量鉴定、推广体系创新和试验示范研究。并根据不同地区的生产现状与发展潜力,做出合理区划,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中国的马铃薯科研基地,为打造“中国薯都”奠定坚实的基础。市政府每年计划拿出100万元,专门用于此项工作开展的经费保障。 ?

4、创新组织模式。建立以科研、生产、市场相结合,科研院所、政府机构、农民协会、种薯经营企业相联合,将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技术资源)、政府机构的扶持政策(项目资源)、农民生产协会的生产资源、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市场资源等产业化发展的优势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探索新型组织管理模式。 ?

5、加强种薯质量监督检测。要严格规范种薯质量检测程序,严格执行“三证”管理制度,凡符合生产条件的由市农业主管部门核发《生产许可证》,产品经检验合格的,核发《产品质量合格证》和《经营许可证》。凡无证生产的一律不予承认,不得参与补贴。市本级和各旗县市区凡是参与补贴的原种都要对所栽种的原原种来源和生产过程、流向建立完备档案,确保补贴种薯质量。 ?

6、加强项目监督管理。要完善监测监督制度,推行“谁检测,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对工作不认真,把关不严的,要取消检测员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要追究其责任,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确保良种质量和繁育体系建设健康、顺利发展。 ?

7、加强资金监督管理。为了防止在种薯补贴上出现漏洞,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必须建立监督机制,做到合理调度,统一管理,统一使用,专款专用。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对虚报、挤占、挪用和徇私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补贴资金由市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拨付,由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

8、加强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加大马铃薯种薯知识和高效栽培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把先进的农业技术落实到千家万户,做到良种良法相配套,保证项目取得理想的效果,提升我市马铃薯产量和质量水平。 ?

9、强化监管、考评验收、规范实施。各地要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确保项目有序运行。将项目管理情况、技术指导与服务情况、检查验收结果等与下年度的项目安排相挂钩,对管理不规范、技术服务不到位,特别是对出现种薯质量事故,挤占、挪用、滞留下达的工作经费,检查验收结果不合格的旗县,要进行全市通报,并不予安排下年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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