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旅游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黄政办〔2010〕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旅游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六日 黄山市旅游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60号),设立市旅游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二)研究和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黄山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三)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四)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牵头抓好旅游投诉和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涉及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产品等方面的国家、省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推动旅游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与国际旅游组织合作的相关事务;贯彻实施国家、省赴境外旅游政策、指导对港澳台旅游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指导对港澳台旅游市场推广工作;承担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申报工作。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旅游行业人力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贯彻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市旅游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安全、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承担旅游执法监督、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产业指导处) 负责研究跟踪境内外旅游产业发展趋势;研究起草有关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和规定、办法;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重要问题,承担旅游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发展规划;承担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线路的规划、开发和保护;参与城市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项目规划指导;指导城市旅游环境、基础设施、商贸购物、餐饮、住宿、旅游文化娱乐等旅游六要素所涵盖的各类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三)国内旅游促进处 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市场宣传、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宣传黄山市旅游整体形象;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销;牵头负责协调国内旅游航线、包机、专列的开发运营;负责对国内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研究、预测;负责国内旅游的合作、交流。指导本市驻外省市旅游企业及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 (四)国际旅游促进处 制定全市国际旅游市场宣传、开发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旅游产品国际化和旅游营销国际化;组织黄山市旅游整体形象的海外宣传;组织、指导本市重要国际旅游产品的开发、促销;牵头负责协调国际旅游航线、包机的开发运营;负责对海外旅游市场动态的分析、研究、预测;负责开展对海外旅游机构的合作、交流。指导本市驻海外旅游企业及机构的市场开发工作。 (五)监督管理处(行政审批服务处) 监督管理全市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指导全市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承担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牵头抓好旅游投诉和旅游市场的综合治理;组织实施涉及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车船旅游设施和服务的国家、省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经营境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工作;承担经营境外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旅行社、导游人员管理;承担星级饭店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假日旅游、乡村旅游、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六)计划财务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牵头负责统筹安排、使用旅游发展资金和各类旅游专项资金;负责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的申报、评定;指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旅游项目审核、评价、验收;依法管理旅行社保证金和旅游事业费;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工作;参与考核旅游企业并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委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旅游商品研发;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七)人事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旅游行业人才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导游培训工作;负责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认证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旅游人才国际化工作,开展国内外旅游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 (八)信息处 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收集研究并发布旅游行业信息;承担市旅游信息化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人员编制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