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镇百村”建设整治示范工程的通知 盐政发[2006]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6年是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十镇百村”建设整治示范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以实施建设整治示范工程为手段,按照规划先行、分类指导、典型引路、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着力完善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尽快建成一批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标准的现代农村社区。 (二)总体任务。2006年,突出抓好首批10个重点镇和125个试点村(即“十镇百村”示范工程)的建设整治工作,并要在试点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完善的操作方案,确保全市“十一五”期间完成“百镇千村”的建设整治任务。 (三)主要内容。10个重点镇对照省、市《新型小城镇建设指标体系与考核标准》,逐条梳理,排找差距,未达标的设施要抓紧建设,已建成的项目要抓好完善和提高。125个试点村,规划新建的中心村主要实施“五个一”,即:一套建设规划、一个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活动场所、卫生室、幼儿园、商务中心等)、一组村内道路(要求路面硬化、道路环通)、一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指集中处理的化粪池)和一座垃圾集中收集站(要求做到“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规划保留的村庄主要围绕“六清六建”进行村容村貌整治和基础设施配套,即:清理垃圾、建立垃圾集中处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废沟塘、建立水面管护制度,清理污染源、建立达标排放制度,清理乱搭建、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力争使整治后的重点镇全部达到市级以上新型小城镇标准;新建和整治后的试点村达到村容村貌整洁优美,硬化路面符合规划,饮用水质达到标准,厕所卫生符合要求,排水沟渠和新旧水塘明暗有序,垃圾收集和转运场所无害化处理,农村住宅安全、经济、美观,富有地方特色,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文化教育等基本得到保障,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建设整治项目管理。要注重试点镇村的代表性和典型性,充分考虑区位特点、乡风民俗、人文景观、产业特色和经济实力,兼顾不同类型,以利于指导面上工作。要严格试点申报程序,严格审核把关,防止一哄而上。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由乡镇政府组织申报、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市建设局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报省建设厅备案。要规范项目管理,强化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实施效果。 (二)推进镇村规划全覆盖。镇村布局规划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村庄小、散、乱现状的必要途径。要进一步完善全市镇村布局规划,尽快按法定程序报批实施,确保达到“2006年底镇村规划全覆盖”的要求。同时抓好10个重点镇总体规划的修编完善和125个试点村建设整治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加快规划编制进度,确保今年二季度编制完成,为镇村建设整治留足时间。要抓住新一轮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调整的机遇,为“十镇百村”建设整治项目留足用地。 (三)实行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实施“十镇百村”建设整治示范工程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必须实行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要充分用足管好省级补助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确保足额到位;要通过“废土变现”、路桥冠名、区位竞价等市场手段筹集资金,加大建设整治投入;要用好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降低建设整治成本。 (四)建立广泛的群众参与机制。实施“十镇百村”建设整治示范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涉及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必须从“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增进农民福祉”出发,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绝不能搞强迫命令、一刀切。没有能力的,不强搞;群众不拥护的,不强推;群众积极性高的,要广泛发动和组织村(居)民参与。建设整治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要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资金筹措、用工情况要向村(居)民公开,垃圾清理、杂土清运、植树绿化要动员村(居)民参加,工程验收要有村(居)民代表参与,验收结果要在镇村两级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把“十镇百村”建设整治示范工程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和放心工程。 (五)强化技术服务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示范工程的实施。尽快研究出台《村庄建设技术要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标准》等规范性文件,统一技术要求。组织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成立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镇村规划编制和农房设计工作,评审论证村镇建设整治实施方案,现场提供质量安全技术指导,进村入户为基层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提高组织化程度。为切实加强对“十镇百村”建设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专门成立“十镇百村”建设整治示范工程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抽调专门人员,配强工作班子,统一组织指挥、协调推进示范工程的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坚持一线办公,及时协调解决建设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扎实推进“十镇百村”建设整治示范工程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十镇百村”建设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及时反映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公布实施进度,营造浓烈的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主动参与建设整治工作的积极性。 (三)严格督查考核。“十镇百村”建设整治面广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市建设整治办公室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做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一着不让,环环紧扣,确保时序进度。各县(市、区)也要加大督查推进力度,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要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现场观摩活动,在全市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年底将对验收合格的试点镇村予以命名授牌,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城市化示范镇”和“康居示范村”,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盐城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