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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经信局关于《韶关市代表团参加第六次“山洽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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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韶府办〔2010〕221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9-29生效日期:1900-01-01

批转市经信局关于《韶关市代表团参加第六次“山洽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10〕2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经信局关于《韶关市代表团参加第六次“山洽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韶关市代表团参加第六届“山洽会”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组团参加省政府于今年11月上旬在汕头市举行的第六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及东西两翼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山洽会”)。现根据省经信委有关通知要求,制订我市组团参展参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继续深入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双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二、合作内容

根据省委、市政府实施“双转移”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山洽会推动与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作用,以“市场导向、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赢发展”为原则,突出抓好生产、资源、流通、科技、资本、人才劳务这六个领域的合作。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参展参会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韶关市参加第六届“山洽会”经贸代表团。其组成人员如下:

团 长:(待定)

副 团 长:陈向新(常务副市长)

陈秋彦(副市长、莞韶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秘 书 长:吴振华(市政府副秘书长)

筹委会主任:刘德泉(市经信局局长)

筹委会副主任:张世揆(市经信局副局长)

李敦华(莞韶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市外经贸局、旅游局、金融局、莞韶产业园管委会。

市分团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全市的参展参会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世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叶剑斌、苏兰担任。联络员:曾兴庄,联系电话(传真): 8892216、13826310718。

办公室下设宣传、项目、会务、展务四个工作小组,负责参展参会筹备的日常工作。

(一)宣传组:负责准备参会的宣传推介资料和大会活动总结;负责与市委宣传部、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的沟通联系;完成市筹备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人:张南生,联系电话:8891696、13826372681。

(二)项目组:负责填报第五届“山洽会”履约情况及申报、第六届“山洽会”拟签约项目申报;收集、汇总、分析“山洽会”项目成果;完成市筹备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人:周玮珺,联系电话:8892216、13902340354。

(三)会务组:负责落实市团参会代表的邀请、发动工作,与会人员报到工作;跟踪落实工业园区推介演讲稿和审定幻灯片;与省团联系落实市领导及市团参会代表的食宿、交通;完成市筹备办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人:彭映彦,联系电话:8882400、13826378903。

(四)展务组:负责与省展务组的沟通联系,按省展务组要求联系广告公司,落实布展需要的有关图文资料、实物展品的收集、展位的布置、运输及摆设以及展示期间的展品安全。

联系人:曾兴庄,联系电话:8892216、13826310718。

钟 云,联系电话:8892216、13826349717。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的组团模式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落实参展参会工作,并于9月30日前将组织机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等资料书面报市分团办公室。

四、举办时间和地点

(一)举办时间。

2010年11月上旬。

(二)主要活动。

1、开幕式:上午10:00—10:30,在汕头市林伯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大会堂举行。

2、集体签约:开幕式同时,在汕头市林伯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大会堂举行。

3、展示洽谈:从开幕式当天开始,会期2天,会前布展3天,在汕头市林伯欣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4、推介活动:期间第六届山洽会组委会将举办一场产业转移论坛,届时我市莞韶产业转移工业园到场参加推介,推介事宜由莞韶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负责。

5、成果发布会:开幕式第二天16:00—17:00。

五、组团要求

各县(市、区)政府及莞韶产业工业园要组织发动能充分代表本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并与珠江三角洲互补性强、产业对接大的1—2家优势企业参展参会。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县(市、区)政府于10月12日前将已落实的参会单位、企业和人员名单、联系电话等报市分团办公室,以便及早安排食宿,并负责组织本地区、本企业参会人员按时参会。

(二)各县(市、区)政府要发动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积极参加各专场推介会,并在会上进行项目对接。所有宣传推介资料由各县(市、区)政府和企业自行带到会上派发。

(三)各参会单位自行安排交通工具、自行组织参会及负担参会费用。参会人员到汕头后要向市分团报到。

六、布展要求

(一)展示内容:要立足于本地资源,从自身比较优势出发,通过文字、图片全面展示我市的投资环境、优势资源、特色产品以及与珠三角地区合作生产的各类产品,特别是合作前景好的项目。实物展示以我市的特色产品为主。

(二)展示要求:提高布展水平,根据我市的特色创新布展方式,既要有平面效果,又要有造型,更要有声光电技术,突出反映我市在前五届“山洽会”上签定并实施的各类型合作项目的成果。

(三)我市分团除完成本分团的布展任务外,还要另行提供综合区布展需要的有关图文资料、实物展示等。

七、会前交流洽谈活动

为使第六届“山洽会”达到预期成效,会前拟组织企业进行考察交流和项目对接。由领导带队,组织企业到珠三角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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