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年)的通知 佛府办〔2009〕28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09-2020年)》业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组织实施: 一、切实按照规划成果,认真抓好规划管理工作,科学指导“三旧”改造片区的规划建设。 二、要根据“三旧”改造片区的功能定位,处理好城市公共利益和改造开发的关系,优化片区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的景观环境质量和公共生活质量,历史街区的改造应保证历史文脉的完整性。 三、“三旧”改造片区的开发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实施,如需调整规划,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四、各区应抓紧时间开展下一层次的“三旧”改造规划编制工作,更好地促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推进。 五、各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新问题和新情况,请及时向市政府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