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江西省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卫医字[2007]45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医疗机构: 现将《江西省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卫生厅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 江西省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以“群众满意医院”建设活动为载体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全省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我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坚持立足本职岗位,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增强业务技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技术队伍,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原则 (一)全员参与原则。医务人员承担着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职责,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必须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参与,提高医疗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立足岗位原则。广大医务人员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认真学习钻研本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努力做到知识不断更新,技术精益求精。 (三)讲求实效原则。开展临床技能培训应注重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全面提高,不搞花架子,采取多种形式,如自学、轮流讲课、定期技术比武及理论考试等,在医院内部形成学技术、比技能的良好氛围,为参加全省竞赛夯实基础。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能力素质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的法规意识、服务意识、奉献意识进一步增强,医学专业知识进一步强化,临床操作技能进一步提高,能力素质全面适应岗位要求。 (二)医疗行为更加规范。有关医疗卫生技术规范得到落实,医务人员自觉做到依法行医、合理检查、因病施治;医院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按制度管理、按规范操作、按标准落实的运行机制。 (三)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基础医疗和护理管理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明显提高,医患纠纷和医疗事故明显减少。 四、活动范围与培训对象 活动范围为全省县及县以上医院,重点是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培训对象为全省县及县以上医院所有医务人员。 五、主要内容 医师学习训练的重点内容是:体格检查,病历书写,实验室检查报告、心电图、医学影像结果的判读,徒手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心脏电复律、急救止血,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骨髓穿刺、换药、穿脱隔离衣等基本技能。专科医院医师学习训练的内容根据医院基本任务和不同岗位的职责与特点,可适当调整。 护士学习训练的重点内容是:护理文书书写,无菌操作、生命体征测量、密闭静脉输液、鼻导(塞)管吸氧、口腔护理、徒手心肺复苏、吸痰、铺备用床、导尿、灌肠、胃肠减压、重病人翻身、皮试液配制等常用操作技术。 医技人员学习训练的重点内容由各医院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六、方法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2007年6月底前) 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进行筹划安排和动员发动,使各级各类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明确开展活动的目的、内容、标准和方法步骤,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1、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各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研究制订本地、本单位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特别要针对医务人员能力素质建设的薄弱环节,研究制订具体培训计划。 2、广泛动员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层层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使广大医务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身到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中。 (二)学习训练阶段(2007年7月—10月) 安排四个月时间,采取自主学习、岗上训练、专题讲座、示范教学、短期培训、观摩指导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医务人员的学习训练,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 1、开展自学自练。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自主学习和训练。 2、进行集中培训。以院、科为单位,采取专题讲座、集体讨论、集中训练等方式,抓好重点内容和重要科目的学习训练。 3、组织观摩辅导。以院、科为单位,组织教学查房、技术演示、操作演练,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提升学习训练的效果和质量。 (三)比武考核阶段(2007年11月) 通过开展临床技能大比武,检验临床技能培训的结果,促进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 1、组织实施工作。临床技能大比武以医院为单位组织开展。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设区市卫生局负责辖区内二级医院的考核工作,省卫生厅负责三级医院的考核工作,同时组织专家对各地的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和指导。 2、参赛人员的确定。为增加比赛的公平性,确保全员参与,真正锻炼队伍,在竞赛前一周随机抽取并公布参赛人员名单,保证竞赛组织和人员选拔上的公平公正。 3、参赛内容。为本方案确定的医务人员重点学习培训内容,包括临床技能和病历书写两部分,其中临床技能竞赛侧重实践能力的考核,具体评价标准将另行制定下发。各单位参与病历书写评比的病历(包括运行病历和归档病历)采取随机抽取的办法进行,评价标准为《江西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2月) 总结全省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工作,对比赛结果进行排序并予以公示,表彰临床技能培训“先进单位”和“岗位技能标兵”。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是加强医院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迫切需要,是卫生系统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次实际行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和全体医务人员要充分认清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技能培训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技能培训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从思想、组织、制度、经费等方面抓好落实,保证技能培训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整体推进的要求,加强对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卫生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医院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的宏观筹划和监督指导,重点抓好三级医院的临床技能大比武活动。各设区市卫生局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实施辖区内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各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成立办事机构,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落实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三)周密组织实施。县及县以上医院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总体部署,制订具体的临床技能培训实施计划,明确各类医务人员学习训练的内容、标准、时间和要求,有的放矢地解决本单位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正确处理好学习训练与日常工作之间的矛盾,合理安排工学时间,做到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临床技能培训活动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临床技能培训活动扎实有效。 (四)完善保障措施。一是要建立临床技能培训工作机制。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协同、科室落实的运行机制。二是要建立临床技能培训考评机制。制定严格、科学、公正的培训考核、考评办法,加强对医院和医务人员培训效果的考核考评,建立起规范的技能培训档案。三是要建立临床技能培训激励机制。把培训活动与人事管理、争先创优结合起来,对在培训活动组织工作和比武竞赛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积极、完不成培训任务和考评不达标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要进行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经补训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应调离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