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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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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赣卫应急字[2006]12号

颁布部门:江西省卫生厅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6-11-08生效日期:1900-01-01

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赣卫应急字[2006]12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省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省管有关医院: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发电[2006]11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及早防范今冬明春可能出现的人禽流感疫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省自2005年12月以来未出现人禽流感疫情和动物禽流感疫情,我国也连续4个月未出现人禽流感疫情,但动物疫情时有发生,且周边国家已有疫情静息后再次反弹的教训,加之全球禽流感疫情仍在蔓延,禽流感病毒传播风险不断增加,防控人禽流感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坚决克服侥幸和麻痹的思想,保持高度警惕;既不能低估今冬明春禽流感疫情流行的严峻形势,也不能低估防控人禽流感任务的艰巨性,更不能低估人禽流感流行所带来的危害。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早谋划、早部署,充分做好思想、人力、技术、物资等各方面的准备,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和规范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分诊点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切实履行传染病预防控制职能。各地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医疗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全员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临床医生责任意识,注意对伴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异常死亡情况以及群体发热疫情,认真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患者。

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将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三、加强监测报告,强化早期预警

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江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报告、核实、检测、筛查工作的通知》(卫电发[2006]13号)、《江西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筛查培训工作的通知》(赣卫应急字[2006]4号)要求,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筛查和报告,主动排查可疑病人,规范专家组的会诊、诊断和鉴别诊断工作,切实做好本辖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工作。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后,要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同时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及其它不具备诊疗条件的医疗机构发现可疑发热肺炎病例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将病人转诊至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治,不得私自截诊病人或让病人自行转诊治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网络直报疫情的审核,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尤其是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活禽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要注重监测的时效性,及时分析预测本辖区的疫情流行趋势,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现可疑疫情时,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检测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的早期预警提供相关信息。

四、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认真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

实验室检测是人禽流感诊断和监测的重要手段。有生物安全二级条件实验室的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情况下,均可开展人禽流感核酸检测和血凝、反向血凝血清学检测。不具备检测条件和技术能力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标本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具备检测条件的设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立即着手做好实验室检测的各项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准备情况,确保疫情发生后能够立即启用。

五、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近期我厅将编印下发单行本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有关人禽流感的防控意识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开展人禽流感防控演练,不断提高疫情监测报告,流行病学检查、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中国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江西省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制定、完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科学、有效地开展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六、完善应急储备机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当地实际,作好防护用品、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各类卫生应急物资的储备。曾发生人禽流感疫情、动物禽流感疫情以及禽类养殖业、加工业较发达和有候鸟迁徙地的市、县(市、区)要适量储备抗病毒治疗药物(如金刚烷胺、金刚乙胺、达菲)。

七、建立和完善专家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管理

为指导和规范我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疗工作,日前我厅已成立了江西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专家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根据本地情况成立或调整辖区内的诊断专家组。要注重发挥各级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建立并不断完善专家库,强化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和应急能力,以有效应对人禽流感突发疫情。

八、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江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全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赣卫办应急字[2006]4号)中指出的问题,逐一对照整改,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我厅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卫发电[2006]61号)要求,认真督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防控措施落实好的地区和单位,及时予以通报表扬,对防控意识薄弱、措施不得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我厅将于十二月上旬抽查部分地区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九、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开展防治人禽流感的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提示公众,对病死的家禽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接触病死家禽后出现发热等症状,要自觉地及时就医,主动报告流行病学史;要特别加强对少年儿童的教育,减少与禽类的接触,避免接触病死禽鸟。要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过分渲染和制造紧张气氛,在做好防控人禽流感工作的同时,注意维护经济和社会正常秩序。

十、加强信息沟通和部门协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与农业、林业、质检、教育、工商、铁道、民航、交通等部门的密切合作,建立及时、协调、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要切实落实卫生部门与农业部门已经建立的防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合作机制,卫生部门要与农业部门同时进入疫区、同时报告疫情、同时处理疫情,共同配合对禽流感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处理,严防禽流感疫情传染到人。




江西省卫生厅
二00六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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