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惠府办〔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七日 惠州市200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2009年4月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条例》,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扎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力求政务公开工作有新的进展,规范权力运行有新的突破,办事公开有新的举措,为构建和谐惠州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研究制订惠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协调制度,量化考核评议指标,明确责任追究程序。此项工作由市府办、监察局负责,市法制局配合。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上督查。加强对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驻惠有关单位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各地、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均衡发展,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此项工作由市府办负责,市信息产业局、监察局配合。 (三)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培训工作。以全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培训为契机,组织全市范围的同类培训,提高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及驻惠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能力,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在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的同时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此项工作由市保密局负责,市府办配合。 二、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一)进一步完善网上服务。以本市加快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为契机,认真梳理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事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和“一站式”行政审批。整合政务资源,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的作用,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推行网上协同办事审批。此项工作由市府办、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加强网站互动资源的整合,进一步完善“网络问政”、“惠民在线”、“行风热线”等特色栏目,充实互动内容,提升互动功能,探索建立可行、有效的网民意见分析、处理、反馈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负责,市信息产业局配合。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建设。研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进一步整合各地、各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将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保留、下放等事项的公开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逐步形成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升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此项工作由市府办、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市发展改革局配合。 三、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公开,完善公开目录中行政执法职权内容,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全面、更新及时。要在确认行政职权的基础上,编制好行政执法职权目录,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创造条件推进行政执法职权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此项工作由市府办牵头,市法制局、监察局、信息产业局配合。 (二)健全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重大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听证、集体决策等制度,为通过有关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政府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制度保障。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市府办配合。 (三)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起草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县、区及各部门行政服务中心规范运作,研究解决制约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载体的重要作用。此项工作由市府办牵头,市监察局、信息产业局、编委办配合。 四、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重点抓好学校、医院、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绘制办事流程图,综合利用各种载体,主动搞好对外面向社会群众的办事公开,主要公开办事项目、收费标准及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结时限、服务承诺、岗位规范、纪律规定、监督渠道等。此项工作由市府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配合。 (二)检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检查省政府办公厅《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粤府办〔2008〕56号)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县、区及各部门按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进行保密审查。此项工作由市府办牵头,市监察局、保密局配合。 (三)检查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督促各县、区及各部门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意见》(粤办发〔2005〕23号)规定,向各级档案馆移送已公开现行文件和其他政务信息,进一步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档案局牵头,市府办、市监察局配合。 五、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调查研究。要深入工作一线,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基层的需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务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摸清政务公开工作的真实情况,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力度,保证制定的对策措施更加切实可行,工作安排更加切合实际。此项工作由市府办负责,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传达贯彻200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政务公开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府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