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继10月20日开始受理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后,我中心于11月11日开始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请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进行申报。
联系人: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 李宏军
联系电话:010-58933924
附件: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指南.pdf
2、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公建).pdf
3、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住宅).pdf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二○○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