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卫生局,区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桂政办函〔2006〕93号)。参照卫生部的做法,我厅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简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实施。
附件:1、 广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简本).doc
2、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doc
3、 9.2应急工作流程图2.doc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示意图.doc
各市、县卫生局,区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桂政办函〔2006〕93号)。参照卫生部的做法,我厅制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简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实施。
附件:1、 广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简本).doc
2、 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doc
3、 9.2应急工作流程图2.doc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示意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