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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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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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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兰政发[2006]94号

颁布部门:兰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固体废弃物类

颁布日期:2006-10-25生效日期:2006-10-25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规范危险废物处置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卫生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实行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制度促进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化的通知》和《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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