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环办函[2014]104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固体废物

颁布日期:2014-01-27生效日期:2014-01-27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黔环呈〔2013〕15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电解铝》(HJ/T254-2006)不具备认定某种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法律依据。

  二、在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固体废物是否具有危险特性时,应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中确定采样的份样数、份样量和采样方法。因此,建议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对电解铝行业阳极残极碳渣进行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确定其危险废物管理属性。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7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
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关于逃避监管违法排污情形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
国际散装液化气体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执行《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构造和设备规则》2019年修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太原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同行业相关
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订)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年修订)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规范》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关于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全程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