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已废止)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已废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嘉政发〔2017〕49号

颁布部门:嘉兴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劳动用工类

颁布日期:2017-11-21生效日期:2017-12-0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同地区相关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海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海宁市包装印刷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嘉兴市生态环境损害小微案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关于修订印发《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2025年版)》的通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情况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