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天津市安委会关于取消《天津市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安委会关于取消《天津市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津安生〔2018〕20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

颁布日期:2018-10-23生效日期:2018-10-23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安委会及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阶段性安全生产情况,2017年8月24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下发安委会会议等制度的通知》(津安生〔2017〕17号),发布了《天津市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等5项制度。《天津市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是为解决阶段工作任务而制定,较好地满足了阶段工作任务需要,现安全生产有关情况报送工作已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区级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知》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定期上报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数据情况的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该常态化报送渠道已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为此,市安委会决定取消《天津市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相关报送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2018年10月23

同地区相关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3个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年修订)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公路设施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安委会办公室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天津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太原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同行业相关
省食品药品安全办 省教育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名单”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订)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3年修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贵州省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