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9〕4号)的有关要求,顺利推进我市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确定并公布《江门市2019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详见附件),请你们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列入名录企业的监管,并指导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防止造成土壤环境污染。
特此通知。
附件:江门市2019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