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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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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3-08生效日期:2020-03-08

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安委会,市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市有关部门:

  3月7日19点15分,福建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南环路欣佳快捷酒店(系省外疫情重点地区来鲤人员集中医学观察点)发生坍塌事故,事故现场共有71人被困(不含自救逃生的9人),截至3月8日16时,已救出48人(其中10人死亡,38人送医治疗),正在搜救的还有23人。事故发生后,国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为切实加强我市重点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一反三,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以及我市“7·8”七天酒店和江夏巴登城“1·5”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识当前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树牢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责任要求,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确保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援汉医疗队驻地、防疫物资储存仓库、养老院、监狱、戒毒所、精神病院等特殊重点场所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地。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盯紧盯牢本行业领域企业生产安全,狠抓基层一线,堵塞管理漏洞,补齐监管短板,守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大关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发生疫情和各类事故。

  二、迅速行动,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巡查检查

  要按照《关于抓紧整改临时传染病医院方舱医院临时收治机构存在的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安全问题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27号)、《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医用防护物资产品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0〕58号)、《省安委办关于深刻汲取建筑房屋坍塌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鄂安办〔2020〕10号)、《市政府总值班室关于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等房屋改造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突出上述重点场所安全风险防范,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迅速开展联合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房屋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房屋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是否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有无沉降、开裂等现象;大型建筑设备、脚手架及模板支撑、围挡墙、临建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设计和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是否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施,是否存在违规加固施工行为,增加荷载时是否进行设计核验,是否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等。(责任部门:各区,市房管局、市城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医疗救治、保障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值班值守、检查巡查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距离是否达到标准,内部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是否足够配备等;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等行为。(责任部门:各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有关部门配合)

  (三)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培训、事故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情况,用水、用气和用电装置设施运行情况,锅炉、气瓶、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特种设备日常维保、检测等情况。(责任部门:各区,市经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有关部门配合)

  (四)特殊场所检查。对定点医院、方舱医院、隔离点、医护驻地、监狱、戒毒所、看守所、养老机构、精神病院等特殊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值班值守、消防安全防范及宣传情况、设施设备配置维护情况、用电用气管理情况、锅炉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情况等。(责任部门:各区,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有关部门配合)

  各区、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三、守牢底线,进一步深化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督导

  要严格执行《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及开展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督导的通知》要求,坚持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系列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督导,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指导、严格标准,督促企业细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坚决保障员工健康底线。要创新手段加强监管,既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强化远程监控预警,又发挥巡查检查、内部举报、群众和舆论监督等作用,及时掌握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滚动研判安全风险,统筹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果断防控措施,切实守住不发生内部聚集性感染和安全生产两条底线。

  四、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实督查检查和隐患排查

  要进一步严肃纪律,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格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查出的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纪检部门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要强化督查检查,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成立督查组,即日起开展督查检查,各区、各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业务工作和疫情防控实际,深入开展督查检查。要严格落实一企一策,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督促服务好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管理和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企业,要创新安全监管方式,主动指导帮扶,积极提供服务。对安全管理不完善、基础较差的企业,要严格把关,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明查暗访。安全检查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对安全风险高的企业的要加强派驻督办、死看死守,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五、强化值守,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靠前指挥,盯紧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险情,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应急值班力量配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和漏报事故的情况发生。要进一步完善防疫期间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强化救援人员疫情防护设备配备,确保救援人员安全。要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要建立快速高效的舆情应急机制,掌握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领域舆情应对主动权和主导权,坚决杜绝发生各类舆情炒作事件。

  附件: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武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8日

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教训,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举一反三,全面做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现制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如下:

  一、督查时间

  自2020年3月9日起开始督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定)。

  二、督查重点内容

  (一)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同志关于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批示,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房屋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四)用水用电用气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五)特殊场所检查落实情况;

  (六)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 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统筹推进企业安全防范和复工复产及开展在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服务督导的通知》情况;

  (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八)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督查分组安排

  (详情见附表1)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防疫形势的严峻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二)迅速行动。各单位自收到本通知起,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督查检查。对排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使用,立即撤出所有人员,确保安全。

  (三)加强防护。各督查组在开展督查的同时,要按照市防疫指挥部的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确保自身安全。各组车辆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各组联络员做好衔接工作。

  各区、各组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下步措施,含附表2)请于3月12日12:00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张伟、喻天成

  联系电话:82922506

  电子邮箱:whajjjg3c@163.com

  附表: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安排表

  2.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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