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鄂安办〔2013〕91 号

颁布部门: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3-10-08生效日期:2013-10-08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委会、有关企业:

  《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3年8月2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办法》宣贯和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办法》是我省一部全面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地方规章,是我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办法》的出台既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提炼,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规范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动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深刻领会《办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

  《办法》共八章五十七条,是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确定的基本框架和法律制度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的地方规章。《办法》强化了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规范了全省危险化学品园区管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并保证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危险化学品园区应当定期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新建化工项目应当在园区内建设,现有园区外化工企业应当搬迁入园;强化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办法》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

  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深入学习《办法》内容,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地方性规章的必备条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短信、挂图等多种途径,强化宣传教育,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专题、报纸有图片、网络有信息。对《办法》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单位,要早宣传、早告知、早服务,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办法》,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四、全面贯彻落实《办法》的各项规定

  各部门要以《办法》公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办法》要求落到实处。一是积极做好部门协调沟通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多个环节,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各方齐抓共管,无缝对接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良好局面。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行政许可审批和资质管理。各级安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许可的审批,尤其是包括油库在内的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要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强化监管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阻隔防爆等安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以取证单位为个体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园区必须依法进行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完成后,园区管委会(或园区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审查,安监部门参与,省化工安全协会提供技术服务;审查专家原则上从省专家库中产生,审查完成后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完善后的评价报告报省、市(州)安监局。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办法》进一步细化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加大了对非法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各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湖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湖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白名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的通知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22年修订)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2021年修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湖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2024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
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国家工业节能监察任务清单的通知
关于规范锂离子电池用再生黑粉原料、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 司法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第六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