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2010〕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南阳市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增强农村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0〕10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集约各种有效资源,以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农业气候资源开发能力、农业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为重点,全力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作用,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提供气象保障。 (二)基本原则。按照公共气象服务城乡均等化发展的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需求引领、科技支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结合各县市区需求,立足现有基础,科学合理布局,强化薄弱环节,完善网络系统,延伸服务链条,积极推进农村气象技术装备和其他防灾抗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三)工作目标。利用3年的时间,在全市建成适应农业生产区域性布局的农业气象观测网络系统,初步建立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市、县、乡、村四级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发展适合我市农村实际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成覆盖面广的农村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和人工影响天气防御系统,构建有效联动的农村应急减灾组织体系。实现防御规划到县市区,组织机构、自动观测、精细预报、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协理员到乡镇,应急预案、风险调查、科普宣传、气象信息员、预警信息发布到村组,使灾害防御责任主体明确,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全面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设施。改造升级现有的187个乡镇自动雨量站: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增设100个多要素自动气象站:在气象灾害关键区域布设1部移动天气雷达:每县市区安装1台雷电监测仪,组建雷电监测网:恢复全市的甚高频电话系统,并延伸到山区和有关乡镇,切实增强对突发气象灾害的自动监测和及时报警能力,进一步增强防御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能力。 (二)优化农业气象监测系统。改善农业气象观测仪器,改进观测手段,加快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信息化、数字化、标准化建设。认真实施南阳粮食主产区建设规划中涉及的农业气象防灾减灾与保障工程,进一步提升农业气象观测自动化程度,全市新建20个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每县市区有1套便携式自动土壤水分监测仪,全部实现土壤水分观测自动化。加强各类农作物长势实时监测、产量滚动监测和预测及综合评估,切实增强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能力。 (三)加强农业气象服务组织体系建设。市县气象局成立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要在乡镇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乡级设气象协理员,村组设气象信息员,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业气象服务组织体系。通过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和气象协理员、气象信息员向乡、村开展农业气象信息服务。 (四)发展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各地要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依托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不同类型的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围绕大宗粮食、经济作物和林果、蔬菜、花卉、药材等特色产业,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和针对不同农事季节的农用天气预报。结合各地农业发展布局,积极开展精细化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等气象专项服务。积极普查风能、太阳能,开发清洁可再生能源,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新的能源服务。 (五)建设覆盖广泛的农村气象信息发布传播网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用多种手段,通过电视、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显示屏、高音预警广播等多种媒介,建立健全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灾害预警与评估系统,全面提升农业气象服务保障水平。通过各有关部门共建、共享和共同维护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有效整合现有资源,拓展气象信息搭载渠道,实现至少有一种手段能将气象预警信息送达到每个村组,逐步实现气象预警信息视频到乡镇、音频到村组。 (六)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效益。进一步加大标准化炮站建设力度,更新现有火箭发射装备,每县市区购置1套牵引式火箭发射装备和牵引车,山区配置碘化银发生器,使地面作业装备控制面达到全市国土面积的60%以上,切实提高我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科技水平和总体效益。 (七)增强气象应急服务能力。市级建立集自动气象站、通信、指挥、实景观测、视频天气会商、天气预报制作及信息发布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应急气象台,有条件的县市区应根据需要配备流动气象服务设施。根据应急处置服务工作需要,建设市—县的视讯系统,提升突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事关我市粮食安全稳定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提高农村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保障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不懈地抓好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基础。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履行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职责,切实把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综开发、水利、农业、气象、农机、教育、科技、广电、通信、安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合资源,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服务,形成推动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创新机制,完善体系。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市政府把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地要进一步健全有效联动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实现县市区、乡镇有分管领导,乡镇有气象协理员,行政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确定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气象信息员。按照属地化原则,结合气象为农服务体系相关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主体。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以县级管理为主,乡、村级自动气象观测设备维护、信息发布系统维护和气象信息员队伍以乡级管理为主。气象信息员的劳务补贴由县乡统筹解决。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气象和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工作,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编制实施当地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三)科技支撑,提升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对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评估及综合防御技术的研究,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农业气象及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资源和成果的共享。加强农业气象关键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成果转化应用,为建设气象为农服务体系,提升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提高气象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水平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 (四)加大投入,优化环境。各县市区政府要把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统筹安排,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随着财力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为农业气象科技示范园、人工影响天气炮站、乡镇气象站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等气象项目建设和相关工作开展创造条件,为气象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