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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保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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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北政办〔2010〕108号

颁布部门: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8-12生效日期:1900-01-01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保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北政办〔2010〕108号


各县人民
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现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



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农保试点经验交流暨重点扩面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州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正常、规范运行,借鉴我州海晏、门源县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州新农保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完善工作机制

各县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来抓,成立县乡两级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层层召开工作动员会。设立新农保办公室,从各县现有事业编制内调剂解决新农保办公室编制,并抽调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新农保工作。确保县、乡两级“经办机构、场所、人员、经费、设备”五落实。努力形成县级领导联点包乡督促指导,乡(镇)领导包村,村级干部包片的工作机制,并把新农保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体系当中,加强跟踪检查与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做好前期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测算工作。根据《青海省新农保试点工作宣传提纲》,结合农牧民实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现身说法等丰富生动的事例为农牧民宣传讲解、答疑解惑,并采取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层层召开动员会、以会代训、上门宣讲等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好处讲清,让广大农牧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好接受。努力达到“一个到位、五个明白”。即:新农保政策宣传到位;新农保政策县级联点领导明白、乡(镇)干部明白、经办机构人员明白、县上下派的指导员明白、村两委班子成员明白。同时根据各年龄段参保人群的缴费年限、缴费档次、缴费账户累计、政府补贴总额以及领取金额等内容设计编制相关测算表格,使群众一目了然,给群众算出一本“明白账”。

二是规范严谨调查登记,确保各项资料正确无误。针对我州农牧区人员居住分散,加之近年来户口与农牧民关系不明显等诸多实际问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集中力量和时间,轮流换岗加班加点,按片以村为单位开展户口登记、办理身份证等工作。严把户籍管理相关政策关口,特别在年龄认定上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入迁,确保户籍管理的规范严谨。同时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选派得力工作人员为驻村指导员,深入乡镇、村社督促指导入户调查工作,并突出“四个重点”,即:以公安户籍为重点、60岁及以上人群为重点、重度残疾人为重点、举家外出人员为重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切实保证各项资料正确无误。

三、规范操作,严把质量,确保试点工作规范管理

以“五个规范”保证新农保试点工作质量和规范管理。一是规范参保登记。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各乡(镇)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加强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同时,严把农牧民个人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登记过程中有关证件审核关,确保相关表格填报严格规范。二是规范票据管理。县新农保经办机构对缴款票据的领取进行编号登记,各乡(镇)在票据开具中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按照票据填写表样及相关要求填写开具票据,对票据存根及时上交县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保管;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各县以户为单位填写《乡(镇)农牧区人口基本信息调查表》等资料并按乡(镇)分类统一装订成册,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四是规范缴费基金管理。本着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和就近、及时、安全的原则,确定有关金融机构为代理银行,设立新农保基金“财政专户”、“收入户”、“支出户”三个账户,并在收入、支出管理以及各自承担的职责和领取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网点分配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做到“收入户”月末零余额管理。五是规范养老金发放程序。建立健全待遇享受人员养老金发放由乡(镇)新农保经办机构进行初审、公示,再由县新农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发放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年初、年终集中进行参保缴费的良性循环。

四、创新服务,高效运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整体推进

一是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做好参保工作。克服农牧民群众居住分散、服务半径大、经办人员紧缺、户籍信息化管理手段滞后等困难,各乡(镇)组成工作小组到各村现场办理缴费业务,公开工作小组电话,随时办理收缴业务。对于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对象,上门服务办理参保手续。并抓住节前农民工返乡、农畜产品出售等经济收入略有积累的时机,加大参保征缴力度,努力在提高参保缴费率上下功夫,将参保缴费率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二是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各县新农保经办机构在做好各项统计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精确预算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额,及时申请划拨到帐,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三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在参保登记和发放过程中,推行参保人员和待遇享受人员公示制度。即对参保人员和达到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相关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确保新农保工作阳光透明运作。四是建立健全“三类”档案。以户为单位建立个人参保档案,以村为单位建立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档案,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死亡人员档案。五是强化基金监管。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预算、划拨、发放等环节进行定时监控和定期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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