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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2009年廉政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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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博州政发〔2009〕21号

颁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09-04-15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自治州人民政府2009年廉政工作意见的通知

博州政发〔2009〕2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自治州人民政府2009年廉政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将《意见》纳入必读篇目,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把科学、务实、为民、清廉的理念贯穿于工作的每个环节,推动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自治州人民政府2009年廉政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及自治州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努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保稳定这条主线,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对中央和自治区、自治州关于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着重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促进从严治政、高效施政、廉洁从政,为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
2009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围绕主线(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保稳定),以严明一项纪律、坚持三项制度、推进三项改革,强化两项治理、严格三个控制、查办四类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㈠ 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今年,要把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管,坚持重大项目领导分工负责制,强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以检查“行动是否雷厉风行、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项目安排是否科学合理、项目建设和审批程序是否合规、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有效、工程施工和质量是否安全合格”为内容,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好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竣工验收制等制度,把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扩大内需项目建成高效、安全、质优、廉政工程。
㈡ 坚持三项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⒈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制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机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评估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坚决杜绝独断专行和滥用权力的现象,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等行为。
⒉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度。以改进机关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工作的切入点,进一步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今年,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行政问责,对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执行不力的要问责,对公共资金使用不当、投资项目出现失误的要问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问责。同时,要坚持行政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
⒊深化政务公开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打造政府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制度。要扩大公开的范围和层次,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凡是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要及时全面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环保、公交等公共事业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
㈢ 推进三项改革,强化两项治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⒈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中央、自治区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保留项目的名称和设定依据要向社会公布,对取消和调整的项目要加强后续监管。在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和单位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度、“A、B岗”零缺位制度,简化审批手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政府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网上审批、服务办理、信息发布等制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要推行和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工作,加强对审批的全程监控,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的随意性和暗箱操作,严格约束行政审批行为。
⒉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和预算追加审批程序,硬化预算约束,完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⒊继续推进和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建立政府投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重大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⒋认真组织开展规范清理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理顺行政部门与其所属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的权责关系,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违反职业道德,特别是迎合请托人的意愿出具虚假评估、验资报告等行为。建立健全行业硬性约束制度、不良行为主体公示制度、“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⒌继续开展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治理。重点对用地规划、供地方式、供地过程、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供地后土地使用及土地开发、农村宅基地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征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依法征迁、合理置换或补偿,确保被征土地农民不失地,拆迁利益不受损和公益性建设征迁工作顺利进行。严肃查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在公益性建设征迁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㈣ 严格三个控制,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一是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从现在起到201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兴建办公楼,不得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已经批准并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二是严格控制公务购车、会议、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做好乡(镇、场)公务接待专项清理。今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以上。要严格接待审批、规范接待标准、减少陪餐人数、简化接待礼仪,严格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组织在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在考察、培训、会议等公务接待中安排旅游项目。严格车辆报废更新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严格执行公车购置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制度。今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缩减15%以上。严禁以公务考察为名搞出国(境)旅游,最大限度地压缩出国(境)支出。今年各县(市、口岸)、各部门因公出国经费支出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以上。三是严格控制各类检查,不断改进文风、会风。按照“精减、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文电,控制文件规格,能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公文,不以州政府名义制发;能不发文的,坚决不发。要减少文件数量,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府专网解决问题的不制发文件,凡已及时公开发布的文件,各县市(口岸)、各部门不得层层转发。巩固政府部门清理评比达标工作成果,继续清理、整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㈤ 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四类案件。一是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二是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三是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违法入股矿产开发的案件,环境执法和环保项目审批评审中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四是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加大对违纪违法人员及其亲属非法所得的追缴力度。
㈥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⒈抓好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重点开展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收、土地流转、耕地保护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牧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坚决纠正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不顾群众意愿,加重农牧民负担的问题。要强化市场监管和执法,结合扩大消费和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工作,严厉打击制售、贩卖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不折不扣地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农业补贴、扶贫资金、农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城乡低保资金等行为;严肃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哄抬农资价格、出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国家粮油收购政策,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认真解决少数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突出问题。
⒉认真治理征地拆迁和住房保障等政策执行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处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不履行征地手续、征地拆迁补偿不到位,擅自违法违规开发的行为。加强对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廉租房、规范清理集资建房、集中统一建设职工住房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开展对抗震安居工程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⒊进一步加强教育、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经费管理使用,加强对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增加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助困难学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学校自立收费名目、扩大收费范围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教育经费行为。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网上集中采购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乱加价、乱收费、开单提成等行为,切实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和收费行为,督促医疗卫生行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⒋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针对经济增长趋缓,就业难度加大的突出矛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开发多渠道就业岗位,引导、鼓励大中专毕业生转变观念,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努力缓解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城镇新增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难的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抗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
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继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肃查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涉及的干部失职渎职等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重点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城乡客运市场清理整顿,下大力气解决营运车辆乱停乱放、无序竞争和非营运车辆跑“黑车”等问题。
三、工作措施
㈠ 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县市(口岸)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要对廉政工作负总责,要亲自组织研究,亲自抓落实,经常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在总体上做出安排,提出目标、任务、措施;各分管领导要自觉担负起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任务分工,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不仅要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政工作,而且要抓好本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把廉政工作与部门职能和业务紧密结合,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㈡ 坚持依法行政,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对自治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决议执行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乱作为等问题要严肃查处,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在半年和年终对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㈢ 严于律己,充分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从自我做起,带头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时时自省、自警,处处慎独、慎微,既要勤政、廉政,更要优政。要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以优良的政风带动各族干部群众,扎扎实实地推进各方面工作,成为清正廉洁的模范和勤政为民的表率。
㈣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政府服务水平。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努力推进“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建设;要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谋划发展战略,理清发展思路,着力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统领科学发展的本领,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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