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试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市教办发〔2009〕6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 现将《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试验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并领会文件精神,围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专业指导、发挥示范引领、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先进典型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做好工作,特别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要高度重视对高中新课程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经验交流;各样本校要充分利用各自优势,积极自主创新,在课程开设、研究性学习、学生评价、学分管理等方面创造良好的工作经验,更好的发挥样本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工作,每月至少报送一次新课程试验工作信息,促进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 二○○九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 普通高中 新课程实验 通知 抄送: 局机关相关科室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9日印发 赣教基字〔2009〕10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意见 各设区市教育局: 2008年9月,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启动。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各地相关职能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努力,密切配合,各项工作正在深入开展。为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工作的指导,确保实验工作有序进行,促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认真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新课程实验的领导。各地要增强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领导工作。针对新课程实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协调,进行多层面的指导工作,特别要在资金投入、师资配各等方面争取当地政府的更大支持。 二、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各级教研机构要深入学校,跟踪实验ェ作,加强对教学实施的专业引领,指导教师新谋程课堂教学土作,收集和分析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的反馈情况,并提出修订和完善的建议。要指导学校进一步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立以教学实践中具体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教师为研究主体,以促进学生发展、教师专业化成长为目的的研究制度。努力使每一所学校都成为促进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间的交流合作以及获得专业指导的基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学习型组织。要积极开展各种富有成效的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 三、进一步发挥样本校的示范作用。各地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以学校为基础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各地要认真指导样本校推进实验工作,在开展研究性学习、校本课程开发、社会实践、通用技术课程开设、选修课开设等方面创造经验。各样本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做到有所侧重,争取在某一方面做出特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改革对高中学校的管理和评价方式,减少一般工作上的统丁要求,鼓励学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进一步做好新课程实验宣传工作。各地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新课程实验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设区教育局、各样本校每月至少报送一次新课程实验工作简报或工作信息,促进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与经验交流,推广新课程实验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进一步做好新课程实验先进典型的培育工作。各地要积极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做到及时总结,及时推广。各地各校要结合今年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的“创新发展年”活动,根据自身实际,找准突破田,创造出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特色。特别是在研究性学习开展、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研活动、综合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推出典型。原则上每个设区市不少于培育2个典型在九月份之前报教育厅。省教育厅将适时召开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经验交流会,推出一批全省新课程实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