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遵义市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遵府发〔2009〕2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号)和《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黔府发[2007]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09]33号)提出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现就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优化结构、扩大供给、增加就业、提升产业竞争力为重点,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使服务业结构由传统服务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变,提升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使加快服务业发展成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发展目标。积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商贸、餐饮、住宿、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现代物流、科技文化、金融保险、信息、中介、会计、设计、房地产、法律服务、咨询服务、社区服务、医疗保健等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大力调整服务业结构,重点发展消费需求潜力大及就业容量大的服务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坚持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的方向,扩大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服务业。 到2012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70亿元以上,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比2005年提高近4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以上,超过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经济结构得到优化,使服务业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二、发展重点 (一)现代物流业:充分发挥遵义作为黔渝经济区连结地带的区位优势,依托遵崇公路、渝黔铁路、乌江水运、赤水河水运的便利交通条件,围绕特色食品、能源、原材料、机械电子及特色农产品的运输、仓储、加工、配送,积极发展黔北地区现代物流业,抓紧实施遵义市五个物流园区建设工程,积极打造区域性现代物流枢纽。 (二)商贸流通业:继续引进国内外商业龙头企业进驻我市,进一步提升商贸业整体水平。市区内以遵义果蔬批发市场、遵义市农资贸易市场、延安路建材市场、遵义市花鸟交易市场、虾子辣椒专业批发市场、湄潭西部茶城等为依托,按照专业突出的原则,培育辐射范围不断扩大的大型专业性商品交易集散中心。切实抓好酒类行业流通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茅台酒行为。加强定点屠宰、拍卖行业、报废汽车回收、民用爆炸物品经营等物资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支持发展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销售网络、特许经营、多式联运、电子商务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流通方式,改造和提升传统商业。 (三)文化旅游业:完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建设红花岗区南城体育中心、市文化艺术中心、市民体育健身中心等项目,与市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标志性文化设施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旅游精品带动战略,以“一点一环一线”为重点,整合各类旅游资源,重点培育以遵义会议会址、娄山关、四渡赤水为主的红色旅游和赤水、习水为代表的生态旅游。积极发展工业旅游和地域文化旅游,加快开发东部、东北部生态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大力开发绥阳双河溶洞国家地质公园。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巩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成果。深化重庆-广安-遵义-贵阳跨区域旅游发展合作,推进韶山、井冈山、遵义、延安、西柏坡五大革命纪念地合作,把遵义建设成为全国红色旅游特色城市和南方消夏避暑、度假休闲旅游的重要目的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博物馆、纪念馆、旅游信息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档次和接待水平。 (四)交通运输业:按照遵义市骨架公路网“五纵四横九联二环”规划的总体要求,在贵遵高速和遵崇高速公路已建成通车的基础上,建成杭瑞高速、黔北高速、仁赤高速、遵绥高速、绕城高速等快速通道。重点改善旅游交通条件,有序推进二级公路和赤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竹海公园、桫椤自然保护区、娄山关风景名胜区、大板水森林公园以及与红色旅游相关的景区配套公路建设。力争到2012年左右,基本形成连接中心城市、重点旅游目的地、机场、铁路枢纽的高等级公路网络。重点旅游景区实现二级以上公路连接,一般景区实现三级以上公路连接。 (五)房地产服务业:以房地产开发带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城市规模拓展,实现区域开发、整体经营,提高综合开发水平。调整城乡房地产开发投资结构,建立合理的住房供应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交易、信息、服务、管理功能,积极推进房地产开发、销售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传统的住宅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转变。新建住宅小区全部推行物业管理,已有住宅小区逐步推行物业管理。 (六)酒店服务业:支持和鼓励投资者在中心城区老城区以外的新区建设高标准(四星级以上)酒店,并在土地、税费等方面,鼓励、扶持高标准酒店业的发展。同时分档次发展各类酒店,在重点旅游景区规划建设一批星级宾馆和酒店,在主要旅游县城、景区服务基地加快大众经济型饭店的改造和建设,发展中低档经济型酒店、特色休闲度假饭店、主题酒店、公寓式饭店等。 (七)科技服务业:对先进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持航天科工集团国家级技术中心、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中心、遵义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百花药业医药科技工程研究开发服务中心、光勋绿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其它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大力发展自主研发、成果孵化、风险资金配套及多功能服务配套等科技服务业。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业,推进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技术的研发及推广,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及增值率。大力发展科技基础技术平台,构建市、县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政府为主导,引入市场机制,推进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共性技术开发、中小企业创新、技术培训和科技普及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满足县域科技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公共需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检验、检疫,建设一批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 (八)“三农”服务业: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为动力,实施“四大工程”(粮食增产工程、结构调整工程、沼气建设工程、科技增收工程),强化四大建设(生态农业建设、农业标准化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全面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重点以技术推广类项目提升良种良法,实施茶叶、蔬菜等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促进结构调整,有力推动100万亩茶叶、100万亩商品蔬菜、100万亩优质辣椒基地建设的进程;促进优质米、有机高粱及地方特色农产品的进一步发展壮大。通过科技下乡、普法宣传、培训会等形式,围绕农业法律法规、有关惠农政策及农业生产适用技术进行宣传培训。在我市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础上,鼓励和扶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村合作社、专业协会和农村经纪人队伍,不断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业科技服务。建立农产品信息网络体系,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信息、技术、培训、质量标准与认证、市场营销等服务,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良种繁育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农业信息服务等体系建设。抓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加大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和农村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 (九)社区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推进社区就业服务,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通过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再就业培训、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援助。推进社区社会保障服务,加快老年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在汇川区高坪镇建设老年集中供养中心,在红花岗区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同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促进和帮助城镇居民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的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推进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发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逐步建设方便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场所,加强对社区休闲广场、演艺厅、棋苑、网吧等文化场所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参加、以个人账户为主的积累式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三、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措施 (一)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市场化改革。加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力度,承接发达地区服务业产业转移。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增加政策透明度,为外来投资创造良好环境。做好服务业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的研究、策划、组织和推介等工作。鼓励外资投资交通公路建设和现代物流业。大力引入竞争机制,全面推进服务业领域改革,加快形成多元化投入、多样化经营的发展格局。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尽快完成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和政企分开改革。鼓励民间投资兴办面向机关、学校的后勤服务。 (二)放宽市场准入。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进入的领域,其他投资领域各类资本均可进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投资交通运输、教育、卫生、旅游、社会中介、文化娱乐及全民体育健身等社会事业。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除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行业、项目外,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工商部门应按企业要求予以核定。对具备注册资金、经营场所、人员机构等要素申请设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应及时注册登记,核发执照。来我市投资创办生产性服务企业的,不作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允许1名自然人或1个法人投资成立1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支持服务企业产品研发,企业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得税抵扣优惠。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要认真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相关服务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实行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优惠政策。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服务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新办服务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当年吸纳下岗职工达到职工总数30%及以上的,享受相关再就业扶持政策。吸纳下岗职工不足职工总数30%的,按实际比例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农村经纪人发展,其办理证照一律免费。 (四)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电价改革,逐步将商业用电与一般工业用电价格进行并轨,实现鼓励发展的服务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用水、用气价格同价。保障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对现代物流、研发、工业设计等生产服务业项目用地,实行与工业项目用地同等的供地方式。新建或扩建民办学校、老年公寓、体育设施、医疗机构、文化基础设施,政府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规定对货运和旅游车辆优惠征收交通规费。对进入市区的物流配送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为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提供便利。进一步放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立旅游“绿色通道”,旅游车辆的行驶路线和停车区域,在全市范围内均享受与客运车辆的同等待遇。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市级技改及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要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在用于与国家、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配套的同时,重点支持旅游服务体系、自主创新服务体系、“三农”服务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和现代物流、社会化养老、社区服务体系等行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更好地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实行扶持奖励政策,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服务型企业,按其税收入库情况设立贡献奖,每年进行一次奖励。 (六)加强服务业监管与调控。继续清理涉及服务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少服务业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项目。保留的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项目,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定价制度。严格查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严禁向服务业企业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所有检查、罚款等行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市场监督力度,针对服务业中的虚假广告、质次价高、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误导消费等不规范问题,定期检查,完善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有关信用制度、信息披露制度。 (七)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改进和提升面向“三农”服务体系的金融服务方式。由政府牵头建立金融机构、财政担保基金、龙头企业、农户之间的合作方式,充分利用财政杠杆,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产业担保基金加强与龙头企业、农户的合作,积极推进和发展“公司+农户”、“公司+中介组织+农户”、“公司+专业市场+农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通过推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橇动信贷资金,支持“三农”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发展。 (八)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委。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解决我市服务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部署涉及全市的重大任务,督促检查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加强服务业统计。要建立起覆盖全行业的、以财务经营性指标为主的价值统计指标体系,满足国民经济核算的需要。要利用各部门现有的统计渠道和统计资源,对各部门现行业务统计报表和指标进行充实、整合,进一步健全服务业行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满足服务业行业发展管理的需要。要在统计调查方法上,针对服务业发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不同特点,以国民经济小类行业为基础,将服务业单位划分为限额以上、限额以下及个体经营户三个统计调查总体,对各行业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分别实行抽样调查,通过三种统计调查方法,取得比较完整系统的服务业发展统计数据。 (十)加强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在现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中增设信息咨询、金融保险、现代物流、中介服务等服务业紧缺的专业,扩大招生规模,发展各个层次、各种类型的服务业专业教育,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服务型行业人才。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等方式,推进服务业职业教育发展。政府增加对农民工、下岗人员从事服务业技能培训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专业化的就业创业培训实体。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就业服务网络。 附件:遵义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遵义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秉清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申 楚 市政府副市长 戴贵兵 市政府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 成 员:徐光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 岭 市政府副秘书长 雷 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鞠 洪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郭世刚 市经贸委主任 宋义松 市统计局局长 骆明军 市教育局局长 段开强 市科技局局长 程开志 市民政局局长 张继业 市人事局局长 王 珏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平江 市建设局局长 周冬生 市城管局局长 李本强 市房管局局长 张仁慧 市质监局局长 罗绍怀 市农业局局长 杨永华 市商务局局长 张鹏健 市文化局局长 王朝擎 市卫生局局长 王启宏 市广电局局长 黄天舜 市旅游局局长 程兴念 市物价局局长 龙庆松 市体育局局长 朱青松 人民银行遵义中心支行行长 施宽强 遵义银监分局局长 穆 旭 市工商局局长 唐显坤 市国税局局长 赵书强 市地税局局长 靳立国 市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陈小刚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李仁志 市发改委副主任 傅忠模 市交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市长助理、市发改委主任戴贵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李仁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