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政办字〔2010〕79号 德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德州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德州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城市管理行为,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程度,建设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根据《德州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先进市地做法,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城市管理不断加强,市容环境不断改善,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力度不大、各类不文明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依法加强城市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实现“安全有序、整洁美观、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目标,是加快我市城市现代化进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客观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依法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加快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进程。 二、任务目标 通过《办法》的实施,使广大市民文明程度和城市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一是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市民有关知识的知晓率,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坚持“严管重罚”策略,确保目标措施的落实。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自8月20日始,组织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一是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在中心广场、商业区、主要街道等人群集中场所,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光盘、举办实物和图片展览、开展现场问答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二是开展入区宣传活动。三区、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居民小区、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张贴、送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城市道路管理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三是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板报、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开展以“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塑造文明形象”为主题的公共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市民在图书馆、医院、剧院、商场、候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遵守秩序,讲究卫生,爱护公共设施,“管住自己一口痰,关爱身边一片绿,走好出行每一步,扔好垃圾每一袋”,形成人人重小节的新风尚。 (二)实施集中整治活动。自8月20日至11月30日,三区及规划、城管执法、住建、公安、工商、卫生、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百日集中整治”活动,集中时间,各执其法,对各类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严管重罚。集中整治期间,各级一线执法队伍要实行错时工作制,双休日不休息,昼夜进行巡查;对重点部位采取专人盯守、全面巡视等不间断值勤措施;集中人力对问题易发区域、路段进行反复整治。 集中整治期间,要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严格管理。在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用最严厉手段去解决处理问题。二是突出从重处罚。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办法》上限进行处罚,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成本。三是突出公开处理。对一些典型案件进行媒体曝光,公开处理。四是要突出同步治理。各级执法部门步调一致,对各种各类“涉城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出击,形成“严管重罚”的良好态势。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办法》实施作为改善发展环境的关键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和突出位置。要加强和充实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要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管理的执行能力。要处理好严管重罚与文明执法的关系,切实抓好执法人员思想教育、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教育执法人员既要见违必纠、纠违必罚、罚则从重,又要礼貌待人、文明办案、秉公处理。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杜绝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有案不办、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仪表不端、语言粗鲁、行为野蛮、滥用职权,擅自“加码”、以罚代管、以管代罚、不罚不管等现象的发生。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集中整治活动期间,要坚持边执法管理,边探索总结,不断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程序。集中整治活动结束后,步入长期规范化管理轨道。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实施《办法》作为改善发展环境的关键措施,真正摆在重要工作日程,集中力量全力抓好落实。市政府成立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办法》实施过程中相关事项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细化工作方案,真正落实好城市管理责任。 (二)明确责任,共同推进。三区具体负责《办法》的组织实施;各街道要组织建立各种类型的协管员队伍,协助执法管理部门做好巡查、监督、管理工作;社区居委会要组织社会义务监督员和广大居民做好社会监督工作,对违法违规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劝阻,并协助执法人员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做好执法保障工作,对阻挠执法的违法行为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 (三)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市创卫办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活动过程中要对各区、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对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落实问责制度。市考核办要将城市管理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三区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对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及时查处。 附件: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翟长生 副市长 副组长:许绍华 市长助理、市创卫办主任 刘宗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董国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春雨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 员: 徐宏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德水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进宝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张兴利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尹秋贞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段文通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雅南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王克平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商怀君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兰玉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梁国清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祁玉忠 市工商局副局长 王宗胜 德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葛学刚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郭庆悦 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徐宏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兰玉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宗宝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