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大政办发 [2010] 3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 [2009] 45号),设立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局级建制,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经济协作和协调完成国家、省交办的扶贫任务及外地政府、企事业单位驻连机构管理的职责划给市政府经济交流合作办公室。 (二)将市政府研究室职责交给市发展研究中心。 (三)将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职责划给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四)增加负责大连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职责。 (五)增加对全市政府系统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的指导、督查、考评职责。 (六)加强综合协调、应急值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督查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请示、报告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上级政府和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负责对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负责市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跟踪督办;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跟踪督查工作;负责参与全市行政效能和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估工作;负责对市民给省、市领导的信件进行登记、呈报、分拨、督办、审核和报告。 (六)负责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督查和信息反馈,负责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七)负责市政府总值班;负责全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情况和信息的收集、处理工作,并根据市应急委的要求,向上级相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报告;负责根据市应急委的要求指挥处置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应急预案管理及根据市应急委的要求协调物资储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宣传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市边海防委员会和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或参与上级领导和国内其他省市领导来我市视察、参观、考察的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十)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编报,指导市政府系统的信息工作;负责联络、协调新闻单位,对市政府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十一)负责市政府系统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 (十二)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政府办公厅设24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机关党委)、秘书一处、秘书二处、秘书三处、秘书四处、综合一处、综合二处、综合三处、综合四处、综合五处、综合六处、综合七处、综合八处、信息新闻处、调研处、应急指挥联络处(市政府总值班)、应急管理协调处、督查一处、督查二处、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处、保卫处、财务审计处、离退休干部处。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 四、人员编制(略) 五、其他事项 (一)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市边海防委员会办公室(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 (二)市活动协调指导办公室统一负责大型活动的协调和指导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代管,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协调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厅代管,其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四)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厅代管,其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市政府驻沈阳办事处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厅代管,其职责和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本规定,提出各内设机构的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置方案及工勤编制数额,报市编委办批准。 (七)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编委办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编委办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