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佳木斯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佳木斯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佳木斯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联席会议制度 为更好地应对国内外形势变化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充分发挥各经济主管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宏观指导作用,促进经济信息与资源共享,完善经济预测预警机制,及时、全面、客观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准确把握经济运行特点和趋势,找准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推动全市经济科学跨越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建立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市政府副市长孙伟经为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市长助理、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孙希平为常务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为召集组织单位,统计局协助组织召集。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佳木斯调查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林业局、市粮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旅游局、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地税局、市国税局、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根据形势需要,联席会议适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参加。 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常务副主任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中心0524室)。 二、联席会议制度内容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及时交流信息,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 (一)季度联席会议。每季度的次月中上旬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经济形势分析联席会议,就季度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交流,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建议。主要内容:一是由市统计局通报上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各指标在全省横向对比情况;二是由各成员单位书面汇报交流上一季度各系统经济运行情况,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季度经济形势及运行情况进行预测分析,研究提出下一季度经济工作应对措施和建议;三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和统计局对会议形成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形成经济运行分析报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供市主要领导参阅。 (二)信息定期交流。对全市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各主管部门要保持紧密跟踪,强化监控力度,部门之间在相关数据上形成共享机制,及时交流相关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内容:一是各成员单位要在统计数据完成第一时限内将当月统计报表及时报送市统计部门,同时将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二是市统计局及时综合汇总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数据完成情况,及时向全市通报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三是由各成员单位按时提供月度各系统经济运行情况和经认可的统计数据,查找存在问题和原因,并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四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和统计局负责形成月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供市领导参阅。 (三)研究会商制度。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就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研究会商,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会商报告。 三、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建立健全及时、准确、全面的监测预警体系,综合运用统计指标分析、样本企业监测、景气预警指数等方法,分析预测经济走势,研判拐点,及时向市政府提出经济趋势判断和应对政策措施的建议。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协调、督促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工作,及时通报交流经济运行情况和经认可的统计数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下步措施和建议。具体分工如下: 市发展改革委在重点做好大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减排、金融运行等情况分析的同时,要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各有关部门提供的经济运行相关材料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经济运行基本态势,形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相关建议。 市统计局要逐月逐季以及按年度及时通报全市及各县(市)区的主要经济指标,包括构成该指标的具体数据,以及在全省位次、与其它地市比较情况等。 国家统计局佳木斯调查队:提供全省及各地市、全市及各县(市)每个月以及上年同期的物价、城镇居民收支等指标,对相关指标的变化情况进行科学分析。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重点分析工业经济、非公经济运行及信息产业发展情况,包括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价格、产值,食品、装备制造、能源、林木加工、医药化工、建材等支柱产业、重点企业以及各产业集聚区工业产值、工业经济效益等,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粮食局重点分析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粮食生产流通等经济运行情况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重点分析财税收入完成及财源、税源构成等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商务局、经济合作促进局重点分析外经外贸、口岸建设、内贸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分析全市劳动就业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分析公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推进和交通运输发展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水务局重点分析水利建设投资、项目推进、农田水利建设等,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分析土地管理使用、重点工程项目供地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环境保护局重点分析减排等环境保护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中国人民银行佳木斯市中心支行重点对金融运行情况、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情况、国家货币政策的变化及影响进行科学分析,并提供金融行业的相关数据。 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重点分析招商引资、利用外资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城乡建设局重点分析城市基础设施和城乡一体化等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住房保障局重点分析房地产业发展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市旅游局重点分析旅游业发展和旅游项目建设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分析园区建设和园区经济发展情况,并提供相关数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市经济运行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对于促进各经济主管部门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市委、市政府的科学决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并相对固定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 (二)提高经济运行监测水平。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全面准确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要突出重点,预测要有理有据,提出的对策措施要有针对性。 (三)完善统计体系。结合发展需要,加快建立与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统计指标体系。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联席会议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相关经济指标的跟踪监控,以及联络对接和情况报送等工作。 (五)加强信息沟通和反馈,提高信息实效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交流,密切配合,于每月10日前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供本单位负责的上月(季度)全市经济发展的相关数据和经济运行分析材料。统计制度规定必须延后公布的个别指标数据,可按规定推延报送。 (六)联席会议时间安排。联席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联系人:许应文 朱春宇 姜程 联系电话:8225532 电子邮箱:xyw0102@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