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实施若干建议的通知 西政办发〔2009〕3 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推进云南省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实施若干建议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21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抓住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机遇,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积极与国家、省对口部门就有关政策、项目资金进行汇报、衔接,争取国家、省对我州更大的支持。 二、请各县(市)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全国政协调研组在《建议》中提出的“加快建设南亚国际大通道,提升沿边开放水平,加大国家在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给予云南省边境地区在整村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加大对云南省禁毒防艾和境外毒品替代种植工作的支持力度”等五方面政策建议,并结合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支持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的意见》相关精神,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我州对应的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扎实推进新三年“兴边富民工程”的实施。 三、请州直有关部门把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的相关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州“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州发改委),由州“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州政府。 二OO九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