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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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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扬府办发〔2010〕33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政府规章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3-05生效日期:1900-01-01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0〕33号


广陵、维扬、邗江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切实解决市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扬州是一座拥有2500年建城史的历史文化名城和优秀旅游城市,数量众多的古街古巷是扬州城市的一大特色。近年来通过实施古城保护和环境综合整治,城市的街巷风貌进一步凸显。随着“精致扬州”建设的深入推进,街巷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显得较为滞后,与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盼存在较大差距。加强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非常迫切和必要。各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把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像重视主干道卫生保洁一样重视背街小巷的卫生保洁,切实加强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管理。要结合文明城市的创建,成立背街小巷环境卫生专门工作机构,落实各项措施,认真解决背街小巷环境卫生管理问题,研究建立背街小巷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积极调整背街小巷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管理机制
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等工作是环境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针对目前我市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大多由各区爱卫办、街办社区负责管理,垃圾收集清运和主干道的清扫保洁由各区环卫办负责,导致职能相互交叉,管理不能统一的现状,市政府决定统一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能,把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纳入环卫行业实施集中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将背街小巷原由区爱卫办、街办社区的管理职能、作业服务等一并划归区环卫办(没有环卫办的管委会,指定一个部门牵头管理),由环卫办按照行业要求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三、加快建立背街小巷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市场化新模式
自2007年,我市实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管理模式以来,道路保洁质量和城市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结合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工作实际,积极借鉴主干道清扫保洁市场化的成功经验,积极推进背街小巷清扫保洁的市场化作业。在实施中,应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是科学划定作业标段。根据背街小巷数量多、长短不一、纵横交错、情况复杂的情况,在划定作业标段时可将适当的区域视为一个单元标段,如:广陵区可将泰州路以西、国庆北路以东、盐阜路以南、文昌中路以北作为一个标段。以此类推,通过划定作业单元,便于作业管理。
二是合理确定作业内容。除单位、小区内部明确专人保洁外,原则上可将单元内所涉及到的环卫服务,如路面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牛皮癣”清除、公厕维护保洁、垃圾容器的维护更新以及杂物清理等一并“打包”纳入作业内容。
三是认真核定作业量。要组织专门人员,会同社区工作人员一道深入实地测定作业量,根据有关环卫作业劳动定额,按照不同情况(可参照道路清扫保洁的等级划分,制定街巷的清扫保洁等级),分别制定出背街小巷环卫保洁的定额标准。
四是严格执行招投标和准入许可制度。各区在背街小巷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的过程中,要严格贯彻《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精神,坚持市场准入制度,按规定为企业办理从业许可证。
四、认真落实背街小巷环卫作业市场化目标任务
把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推向市场是创新城市环卫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成效的有效途径,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大力度,积极实施。2010年市区背街小巷保洁市场化目标为:广陵区达到70%以上、维扬区达到100%以上,邗江区和开发区、新城西区、瘦西湖景区管委会全面推开,今年8月底前,要开始物业化管理运行。2011年市区街巷市场化保洁要实现全覆盖。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围绕目标,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努力把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O一O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环境 卫生 保洁 工作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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