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府〔2006〕47号 关于成立肇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黄振平(副市长) 副组长:莫优年(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燕初(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江世华(市委农办副主任) 梁学明(市发改局助理调研员) 林 洁(市教育局副局长) 徐培春(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小良(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兆忠(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陈莲芳(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陈浩扭(市农业局副局长) 罗小雅(市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局),由陈浩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