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紧急通知 内府发〔2010〕29号 信息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措施,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大力发展生产、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价格总体水平的基本稳定。今年下半年以来,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呈现涨幅扩大态势,特别是近期以粮食、肉禽、蔬菜等与居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农副产品价格上涨较快,加大了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负担。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的紧急通知》(川府发电[2010]66号)要求,现就我市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物价,切实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着力抓好农业生产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更加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采取更加强有力的耕地保护措施,稳定农作物播种面积。要落实各项农业补贴,增加农业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以实施良种工程为突破口,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落实晚秋播种面积140万亩,确保全年粮食产量稳定在150万吨以上。抓好冬季蔬菜生产,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提前做好应对异常天气条件下的蔬菜生产供应等预案。大力开发和引进农产品储运、保鲜、包装、精深加工技术。市、县(区)财政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二、切实保障市场供应 各县(区)、各部门要提前做好粮食、食用油、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建立稳定的农副产品货源和供应渠道,有效缓解供需矛盾,切实保障农副产品市场供应。要强化完善大宗农副产品储备制度,落实好粮油肉储备和小包装成品粮油储备任务并组织适时投放,确保市场特别是节日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要抓紧抓好粮食等农产品收储,搞好产销衔接,确保市场供应货源充足,有效发挥淡储旺供、调节市场的作用。引导农产品实行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提倡超市经营生鲜肉菜,发展经营农副产品的连锁店、便民店。要加快蔬菜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和冷链物流建设,合理布局蔬菜等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抓好越冬和节日市场蔬菜的产销衔接和及时调运。引导和鼓励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适当增加商业储备,建立地方商业代储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大宗蔬菜储备库,对大型批发市场在社区开设蔬菜零售点给予政策扶持。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清费减负政策和措施,确保主要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保护价落实到位,畅通完善鲜活农产品免费绿色通道,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农产品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切实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结合商务部实施的“万村千乡”工程、“农超对接”工程,保障生活品和农副产品合理流通,努力控制流通环节成本。要重点保障农业生产要素供应,继续落实好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督促有关企业保障化肥生产用电用气供应,稳定化肥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搞好运力衔接,确保冬春季煤、电、油、气等能源供应。要提早做好明年春耕备耕工作,提前组织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供应和储备,确保明年春耕农资价格基本稳定。 三、强化价格监测预警预案 加大价格监测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粮、油、肉、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及化肥、柴油、石油、液化气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适时发布市场供求、价格信息监测,合理引导消费。要加强价格预警,加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及时掌握主要商品生产、交易量和生产成本、流通环节加价、政府储备、资金流向、库存变动等情况,做出准确预警。对上涨过快商品要启动应急监测机制,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突发性价格上涨问题,切实建立和完善防止价格异常波动预案。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价格临时补贴预案,组织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和价格调节基金,适时启动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妥善安排好低收入困难群众生活。要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各大中专院校要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切实安排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的生活。各县(区)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四、加大市场物价监管力度 近期,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要加强对上涨过快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化肥等生产资料价格实施重点检查,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依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取缔非法交易,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整顿粮油等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根据实际情况逐户核定和检查粮食经营者库存限量,取缔无证照收购加工行为,全面清理大宗粮食深加工企业,关停违规建设的玉米等大宗粮食深加工企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场流通领域经营行为的监督,防止不合格农副产品流入市场。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稳定市场物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把做好稳定物价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采取综合措施,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抵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有效抑制市场物价过快上涨,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在今年年底前,除国家统一调整价格收费项目外,我市原则上暂不出台和调整政府管理的价格和收费项目。要加大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大力宣传当前我市农副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充足的主流态势,以及政府在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决心和措施,及时发布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稳定社会预期。继续坚持价格形势会商制度,不断提升价格走势分析研判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及时提出调控建议。要加强部门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解决物价上涨造成的现实问题和矛盾,确保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确定的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