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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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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10〕120号

颁布部门: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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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10-08-06生效日期:1900-01-01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考核办法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0〕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度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六日
  
  
2010年度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考核办法
  
  为加快推进绍兴工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浙委〔2009〕95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绍兴市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绍市委办发〔2010〕82号),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二个方面,总分100分。
  (一)工业转型升级综合评价指标(60分)。
  (二)工业转型升级年度重点工作(40分)。
  三、考核程序
  (一)年末由各考核对象根据考核办法,完成自评报告,报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联合考评,考评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表彰。
  1.各县(市、区)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
  (三)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开发区(新区、新城)进行表彰奖励,县(市、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工作经费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工作经费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
  四、其他事项
  (一)考核工作由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
  (二)具体考核工作分工。
  1.工业转型升级综合评价指标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工业总产值增长率、工业利税总额增长率、装备制造业产值增长率、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率、五大产业集中度、大企业集中度、规模以上企业数增幅、工业投入增长率、工业投入产出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工业产值能耗降低率、新产品产值率等指标由市统计局负责审核。
  新增工业建设用地亩均产出率指标由市国土局负责审核。
  产业集聚区集中度指标由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核。
  产业集群集中度、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比重指标由市经贸委负责审核。
  工业扶持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指标由市财政局负责审核。
  工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指标由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负责审核。
  2.工业转型升级年度重点工作由市经贸委牵头审核。
  (三)凡节能减排目标未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1.绍兴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综合评价指标(60分)
  2.绍兴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年度重点工作(40分)
  
  
  
     
  
  
  
  附件1:
  
绍兴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综合评价指标(60分)

序号 评价指标 权重 基准值(%) 完成值(%) 分值
1 工业增加值率 3
2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4
3 工业总产值增长率 3
4 工业利税总额增长率 3
5 装备制造业产值增长率 3
6 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率 4
7 五大产业集中度 3
8 大企业集中度 3
9 规模以上企业数增幅 2
10 产业集聚区集中度 2
11 产业集群集中度 2
12 工业投入增长率 5
13 工业投入产出率 3
14 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比重 4
1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3
16 工业产值能耗降低率 3
17 新产品产值率 2
18 新增工业建设用地亩均产出率 3
19 工业扶持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 3
20 工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 2

  
  指标说明:
  1.工业转型升级综合评价指标计分方法为:完成值/基准值×权重;完成值超过或低于基准值(目标值)的,加分或减分最高限额为权重的0.3倍。基准值为全市平均值。
  2.越城区、市直开发区(新区、新城)1、2、10、11、19、20指标以考核分计。
  3.考核指标无特别注明,一般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数据。
  各指标计算方式如下:
  1.工业增加值率=当年工业增加值/当年工业总产值
  2.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当年工业增加值新增数/上年同期实绩
  3.工业产值增长率=当年新增产值/上年实绩
  4.工业利税增长率=当年新增利税/上年实绩
  5.装备制造业产值增长率=当年装备制造业新增产值/上年实绩
  6.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增长率=当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增产值/上年实绩
  7.五大产业集中度=当年五大产业完成产值/当年工业总产值
  8.大企业集中度=当年排位前10%数量的企业完成的营业收入总和/当年营业收入
  9.规模以上企业数增幅=当年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数/上年实绩
  10.产业集聚区集中度=当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完成工业产值/当年工业总产值
  11.产业集群集中度=产业集群完成工业总产值(含规模以下)/当年工业总产值
  12.工业投入增长率=当年工业新增投入/上年工业投入
  13.工业投入产出率=当年新增工业产值/上年工业投入
  14.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比重=当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工业投入
  15.研发投入占主营业收入比重=当年企业研发投入/当年主营业收入
  16.工业产值能耗降低率=1-当年工业产值能耗/上年实绩
  17.新产品产值率=新产品产值/工业总产值
  18.新增工业建设用地亩均产出率=当年新增工业总产值/上年新增工业用地
  19.工业扶持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预算内工业扶持资金支出/预算内财政支出
  20.工业新增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重=工业新增贷款/全部新增贷款
  注:工业增加值用经济贡献替代,经济贡献包括利润、税金、折旧、利息和工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暂时用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数字替代;产业集群指年总产值30亿元以上的产业块状;产业集聚区指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装备制造业包括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附件2:
  
绍兴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年度重点工作(40分)
  
  1.加大工业重大项目投入。凡新增投资规模在10亿元、30亿元以上且符合产业导向的工业项目,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并按计划进度要求推进,每只分别得0.5分、2分,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加倍得分。(最高8分)
  2.加大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凡新增年销售收入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上企业,每家分别得0.25分、0.5分、1分;新增上市公司,每家得0.5分。(最高6分)
  3.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凡达到市定培育标准的,每个得2分。(最高4分)
  4.加快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凡新创建市级示范产业集群、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的,每个分别得0.5分、0.8分、1分;原有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工作实效明显的,分别得0.8分、1分。(最高4分)
  5.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凡新创建省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每家分别得0.25分、1分;新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的创新研发机构,每家得1分;当年新认定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得0.1分;新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新产品的每只得0.1分、0.5分。(最高5分)
  6.加大品牌经营力度。凡新增省级、国家级名牌产品(含出口名牌)、商标的,每只分别得0.25分、0.5分;新获省级区域品牌的,得1分。(最高5分)
  7.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完成省、市要求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得4分。(最高4分)
  8.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业转型升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并有效开展工作。(1分)
  (2)建立工业转型升级评价考核机制,开展对所属乡镇及园区工业转型的评价考核,出台工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1分)
  (3)建立与工业转型升级要求相适应的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工业转型升级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考评体系。(1分)
  (4)积极、及时、认真完成市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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