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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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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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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8-24生效日期:1900-01-01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政府网站是各级各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建设好政府网站,对促进全市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政府机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和开发应用,“数字潍坊”建设项目深入实施,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随着电子政务的深入应用,公众对政府服务效率和质量的需求日益提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对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市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服务功能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互通共享、协调互动的协同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电子政务建设的部署和“数字潍坊”规划要求,牢固树立以服务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切实把政府网站建成内容权威、服务便捷、功能完备、富有特色的政府为民服务的第一平台。

  二、加快推进“中国潍坊”网站群建设

  “中国潍坊”网站群是以“中国潍坊”门户网站为主网站,各级各部门网站为子网站的网站集合。网站群建设坚持“需求主导、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服务应用,分步实施、注重实效,完善机制、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逐步形成全市统一门户、统一后台支撑(TRS网站后台管理维护系统)、统一运行与服务监管,形成资源共享、分工协同、各有特点、互为补充的政府网站协同体系。

  “中国潍坊”门户网站要优化整合政府网站体系的信息服务资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和网上服务提供最大便利。子网站既是各级各部门面向公众提供信息公开、公共服务的独立平台,又是政府网站群的组成部分。通过建立统一后台、完善系统功能,不断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努力发挥各级各部门网站紧密协同、资源共享、整体联动的集群效应。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政府网站群建设要求和技术规范,基于统一的后台支撑建设部门网站。已建立的网站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二级解析域名,并作为网站主域名,体现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关联性。网站英文域名要以“.gov.cn”为后缀,并与本行政机关的全称或简称相匹配;新建网站可依托“中国潍坊”门户网站基于TRS统一支撑的系统,统一规划建设。网站的建立、更新及域名、IP地址需报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备案。各级各部门网站页面布局风格要与“中国潍坊”主站保持一致,使用统一的标识,要在各自网站主页的规定位置放置“中国潍坊”网站标志链接,并与“中国潍坊”主网站建立信息长效交流和共享机制。

  三、切实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

  内容维护保障工作是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重要基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网站管理部门与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共同保障。保障方式主要采取部门信息报送、网上抓取、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形式。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维护保障工作,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各责任维护单位要按照统一规范、统一标准的要求,建立起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把关,通过TRS政府网站后台管理维护系统,对政府网站内容进行及时维护和更新。各部门对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列入年度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

  四、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服务水平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政务动态、统计数据等政务信息,以及面向公众的各类办事指南和服务类信息,不断充实和完善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要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等栏目。要制定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按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加强信息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合法。

  (二)提高在线办事能力。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完善网上办事栏目,以办事项目为核心,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理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多方面的服务。全面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落实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的网上办事“三个环节”工作。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建立并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围绕民生和企业经营管理等主要领域,结合用户需求,策划设计场景式服务。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在线办事功能,制定切实可行的上网办事计划,拓展办事项目,确保“十一五”末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要安排专人对照本级本部门办事项目,主动核对门户网站相应办事栏目内容,并针对失效事项、链接错误或有新增项目未被收录等情况,及时联系门户网站有关人员作出修改、补充,确保网上办事通畅可行,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

  (三)推进在线互动交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领导信箱、监督信箱、举报信箱、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等互动栏目建设,不断丰富与公众的在线交流形式,倾听民声、广纳民意、集中民智,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政府决策和与公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注重留言板、网上调查、网上听证、网上评议等栏目建设,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要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明确专人及时处理和答复网上投诉、咨询、意见及建议,切实解决公众急、难、愁问题。

  五、完善运行管理机制

  (一)健全政府网站运行维护机制。市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负责市政府主网站的建设、管理、运行,并负责对子网站建设实施业务指导和监督。各级各部门都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网站栏目的管理、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二)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网站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确保网站安全运行。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制定上网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凡上网信息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推行资源共享建设模式。为促进资源整合,减少重复投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全市统一配置的硬件资源、统一的网站运行平台、域名规范和技术标准逐步对已建网站进行改造,规范新建网站建设,将市政府网站建设成为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国潍坊”网站群。

  (四)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考核。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各部门网站的绩效评估机制;各级各部门网站建设情况列入年度信息化工作绩效考核。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所属部门的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附件:1.“中国潍坊”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工表

  2.潍坊市内部办公门户内容保障责任分工表

  二ΟΟ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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