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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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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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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2-20生效日期:1900-01-01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解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做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解读工作的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解读工作的方案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实施,标志着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规划纲要》明确了珠海的发展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国家和省一直以来对珠海发展的重视与支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珠海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为做好《规划纲要》的解读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的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规划纲要》活动,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精神。对珠海来说,《规划纲要》的实施,为珠海发展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加强对《规划纲要》的解读工作,是推动《规划纲要》实施、做好相关工作的具体举措。通过组织对《规划纲要》相关内容的解读,帮助社会各界加深对《规划纲要》的了解和认识,形成《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推动社会各界、各市场主体参与《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提振社会各界对珠三角尤其是我市改革发展的信心,确保《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解读内容及分工

  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结合各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列在分工项目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办单位):

  (一)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中心)城市。(市委政研室、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规划局负责)

  (二)建设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市交通局、公路局、发改局负责)

  (三)加快建设珠海高栏港工业区。(高栏港经济区、市经贸局、发改局负责)

  (四)加快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高栏港经济区、斗门区、市经贸局、发改局负责)

  (五)加快建设航空产业园。(航空产业园区管委会、金湾区、市经贸局、发改局负责)

  (六)加快建设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市旅游局、经贸局、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横琴区、万山区负责)

  (七)规划建设横琴新区。(市发改局、市委政研室、横琴区、市规划局负责)

  (八)规划建设珠澳跨境合作区。(保税区、市外经贸局、口岸局负责)

  (九)编写《规划纲要》解读资料汇编。(市发改局负责)

  (十)关于《规划纲要》提出的“九大任务”。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市经贸局负责)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市科技局负责)

  ——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市经贸局负责)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市农业局负责)

  ——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市经贸局、国资委负责)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核心技术的创新和转化。(市科技局、经贸局负责)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市科技局、经贸局负责)

  ——构建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市科技局、外经贸局、港澳局负责)

  ——深化国家与地方创新联动机制。(市科技局、经贸局负责)

  ——加强自主创新环境建设。(市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3.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发改局、规划局负责)

  ——构建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市发改局、经贸局负责)

  ——建设人水和谐的水利工程体系。(市水务局、农业局负责)

  ——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市科技局、文化局负责)

  4.统筹城乡发展。

  ——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水平。(市规划局、建设局负责)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委农办、市农业局、交通局、建设局、发改局负责)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财政局、卫生局、教育局、文化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负责)

  ——建立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市委农办、市农业局、财政局负责)

  5.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水平。(市发改局负责)

  ——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市发改局负责)

  ——带动环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市经贸局、发改局负责)

  6.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市经贸局、发改局、建设局负责)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市环保局、建设局、水务局、市政园林局负责)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市环保局、市政园林局、农业局、水务局、建设局负责)

  7.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市教育局、大学园区工委、财政局、发改局、劳动保障局负责)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市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局、劳动保障局负责)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市建设局、住房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地税局负责)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市劳动保障局、安监局、卫生局、民政局负责)

  ——建设和谐文化。(市文化局、国资委、人事局、发改局负责)

  8.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市编办、市委改革办、市人事局、财政局、发改局负责)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市委改革办、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国资委负责)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市委改革办、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局负责)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市法制局、司法局负责)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作用。(市委改革办、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负责)

  9.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市外经贸局、发改局、经贸局、旅游局、港澳局负责)

  ——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市港澳局、发改局、外经贸局、经贸局、旅游局负责)

  ——提升对台贸易合作水平。(市外经贸局、市委台办、市经贸局、发改局、旅游局负责)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市发改局、经贸局、港澳局、旅游局负责)

  ——加强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的合作。(市外经贸局、经贸局、发改局、旅游局负责)

  三、解读的发布形式

  (一)专栏刊登。《珠海特区报》和《珠江晚报》要开辟专栏,发表上述解读内容。

  (二)媒体访谈。根据解读内容和宣传需要,安排有关部门领导以访谈形式,接受珠海电视台、电台采访。

  (三)新闻报道。市社科联负责组织社科界专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大学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珠海各高校专家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各媒体以新闻报道的形式解读《规划纲要》。

  (四)专题讲座。根据市委党校《规划纲要》教学计划,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或专家学者以讲座形式进行专题解读。

  四、具体要求

  (一)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规划纲要》宣传解读工作,制订宣传计划。

  (二)市发改局负责《规划纲要》解读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沟通联系,按时收集、汇总解读素材,编辑出版资料汇编。

  (三)各牵头部门负责解读《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择其要点、亮点,交代相关背景和基本现状,阐明其中重要的政策及内涵,提出实现目标任务的措施,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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