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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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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部门: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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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日期:2009-02-20生效日期:1900-01-01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

  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首次对珠三角区域改革发展提出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规划纲要》明确了珠海的发展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国家和省一直以来对珠海发展的重视与支持。为保证《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确保珠海市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规划纲要》的实施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珠海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

  (一)统筹规划,先行先试。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动落实《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阶段性目标并编制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推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二)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紧密结合珠海实际,重点抓好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落实《规划纲要》的新思路、新举措,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夯实《规划纲要》实施的物质基础。

  (三)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把《规划纲要》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的统一行动纲领,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纲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扎实有序地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工作。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加强督查督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的规划发展目标。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并把《规划纲要》中已具备条件的目标任务付诸实施,同时积极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

  (二)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明确需要编制专项规划的行业和领域,研究制定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重点专项规划是为了保证《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专项规划是对《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细化和延伸,已有的规划要抓紧组织实施,需要修编的,抓紧组织修编。

  (三)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政策要点,明确落实《规划纲要》可先行先试的领域。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争取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率先取得突破,明确需要市配套政策的领域,并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

  (四)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项目计划,加快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项目、重要基地建设。重大项目、重要基地是《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以项目和基地建设来落实《规划纲要》、促进《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是关键。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要进一步做深做足重大项目和重要基地的前期工作,为加快项目的审批和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结合各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中心)城市。(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规划局配合)

  (二)建设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市交通局牵头,市公路局、发改局、口岸局配合)

  (三)加快建设珠海高栏港工业区。(高栏港经济区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口岸局、港口局配合)

  (四)加快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高栏港经济区牵头,斗门区、市经贸局、发改局配合)

  (五)加快建设航空产业园。(航空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金湾区、市经贸局、发改局、口岸局配合)

  (六)加快建设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市旅游局牵头,市经贸局、口岸局、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横琴区、万山区配合)

  (七)规划建设横琴新区。(市发改局牵头,市委政研室、横琴区、市规划局、口岸局配合)

  (八)规划建设珠澳跨境合作区。(保税区牵头,市外经贸局、口岸局配合)

  (九)关于《规划纲要》提出的“九大任务”。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发改局、经贸局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文化局、外经贸局、旅游局、统计局和各区配合)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统计局和各区配合)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统计局、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横琴区、高栏港经济区配合)

  ——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市经贸局牵头,市科技局、各区配合)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市农业局负责,市科技局和斗门区、金湾区、万山区配合)

  ——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市经贸局牵头,市国资委、科技局、有关单位配合)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核心技术的创新和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配合)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局、财政局、文化局、地税局、国税局配合)

  ——构建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市外经贸局、港澳局、发改局配合)

  ——深化国家与地方创新联动机制。(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教育局、文化局配合)

  ——加强自主创新环境建设。(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文化局配合)

  3.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局、规划局配合)

  ——构建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配合)

  ——建设人水和谐的水利工程体系。(市水务局牵头,市农业局、气象局配合)

  ——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市文化局配合)

  4.统筹城乡发展。

  ——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水平。(市规划局、建设局牵头,各区配合)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市交通局、财政局、建设局、发改局配合)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财政局牵头,市卫生局、教育局、文化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农业局、公积金中心配合)

  ——建立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经贸局配合)

  5.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水平。(市发改局牵头,各区配合)

  ——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市发改局牵头,各区配合)

  ——带动环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区配合)

  6.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区配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财政局、统计局配合)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水务局、市政园林局、农业局、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和各区配合)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市环保局牵头,市政园林局、市农业局、水务局、建设局、规划局、文化局、财政局、打私办和各区配合)

  7.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市教育局牵头,大学园区工委、市财政局、发改局、劳动保障局和各区配合)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局、劳动保障局和各区配合)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市建设局牵头,市住房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地税局和各区配合)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安监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和各区配合)

  ——建设和谐文化。(市文化局牵头,市国资委、人事局、发改局配合)

  8.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市编办牵头,市委改革办、市人事局、财政局、发改局和各区配合)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市委改革办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国资委配合)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市委改革办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局配合)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市法制局牵头,市司法局和各区配合)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作用。(市委改革办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配合)

  9.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经贸局、交通局、环保局、口岸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人事局、科技局、外事局、港澳局配合)

  ——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市港澳局牵头,市发改局、建设局、科技局、外经贸局、规划局、交通局、打私办、旅游局、经贸局、科技局、司法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应急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大学园区、横琴区、保税区配合)

  ——提升对台贸易合作水平。(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委台办、市经贸局、发改局、科技局、农业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和各区配合)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港澳局、交通局、环保局、科技局、文化局、旅游局配合)

  ——加强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的合作。(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文化局、科技局、农业局、人事局、旅游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珠海市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市直有关牵头部门和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动《规划纲要》的实施。二是加强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规划纲要》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省的支持。三是加强检查评估。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建立《规划纲要》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纲要》的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召开全市实施《规划纲要》工作会议。

  拟于全省实施《规划纲要》工作会议后召开全市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文件内容,把中央和省的要求与珠海的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要深入调研,大胆创新,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有针对性、创造性的思路、措施、政策和项目。要加强部门、地方间的相互沟通协调,特别要做好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衔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参与,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于2009年2月20日前按分工对各领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包括重大项目和专项规划编制、修编任务等)和工作措施报市发改局,为组织召开全市实施《规划纲要》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三)认真抓好对《规划纲要》的学习和宣传。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对《规划纲要》的学习。市委宣传部要制定《规划纲要》宣传方案,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规划纲要》的宣传报导力度。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要把《规划纲要》列入教学计划,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系统地学习《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规划纲要》的学习辅导及相关内容的解读工作。市发改局要组织专家学者对《规划纲要》进行解读,加深全市干部群众对《规划纲要》的认识理解,并请专家对珠海实施《规划纲要》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关于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

  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我国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大背景下,首次对珠三角区域改革发展提出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迈入新的历史阶段。《规划纲要》明确了珠海的发展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体现了国家和省一直以来对珠海发展的重视与支持。为保证《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确保珠海市完成各项目标和任务,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规划纲要》的实施为契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的部署,进一步加快推进珠海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

  (一)统筹规划,先行先试。树立全市“一盘棋”意识,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全力推动落实《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制定阶段性目标并编制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推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力争在经济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取得突破。

  (二)因地制宜,勇于创新。紧密结合珠海实际,重点抓好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内需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推进理念创新、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积极探索落实《规划纲要》的新思路、新举措,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夯实《规划纲要》实施的物质基础。

  (三)突出重点,分步推进。把《规划纲要》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的统一行动纲领,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纲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扎实有序地推进《规划纲要》实施工作。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加强督查督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

  二、工作目标

  (一)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的规划发展目标。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细化《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并把《规划纲要》中已具备条件的目标任务付诸实施,同时积极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

  (二)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任务要求明确需要编制专项规划的行业和领域,研究制定相关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重点专项规划是为了保证《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专项规划是对《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进一步细化和延伸,已有的规划要抓紧组织实施,需要修编的,抓紧组织修编。

  (三)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政策要点,明确落实《规划纲要》可先行先试的领域。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争取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率先取得突破,明确需要市配套政策的领域,并积极争取省有关部门的支持。

  (四)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项目计划,加快推进《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项目、重要基地建设。重大项目、重要基地是《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以项目和基地建设来落实《规划纲要》、促进《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是关键。在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基础上,我市要进一步做深做足重大项目和重要基地的前期工作,为加快项目的审批和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结合各区、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中心)城市。(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局、规划局配合)

  (二)建设珠江口西岸交通枢纽。(市交通局牵头,市公路局、发改局、口岸局配合)

  (三)加快建设珠海高栏港工业区。(高栏港经济区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口岸局、港口局配合)

  (四)加快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高栏港经济区牵头,斗门区、市经贸局、发改局配合)

  (五)加快建设航空产业园。(航空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金湾区、市经贸局、发改局、口岸局配合)

  (六)加快建设国际商务休闲旅游度假区。(市旅游局牵头,市经贸局、口岸局、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横琴区、万山区配合)

  (七)规划建设横琴新区。(市发改局牵头,市委政研室、横琴区、市规划局、口岸局配合)

  (八)规划建设珠澳跨境合作区。(保税区牵头,市外经贸局、口岸局配合)

  (九)关于《规划纲要》提出的“九大任务”。

  1.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市发改局、经贸局牵头,市财政局、科技局、文化局、外经贸局、旅游局、统计局和各区配合)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统计局和各区配合)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局、统计局、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横琴区、高栏港经济区配合)

  ——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市经贸局牵头,市科技局、各区配合)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市农业局负责,市科技局和斗门区、金湾区、万山区配合)

  ——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市经贸局牵头,市国资委、科技局、有关单位配合)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推进核心技术的创新和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配合)

  ——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局、财政局、文化局、地税局、国税局配合)

  ——构建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市外经贸局、港澳局、发改局配合)

  ——深化国家与地方创新联动机制。(市科技局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教育局、文化局配合)

  ——加强自主创新环境建设。(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文化局配合)

  3.推进基础设施现代化。

  ——建设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牵头,市发改局、规划局配合)

  ——构建清洁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体系。(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配合)

  ——建设人水和谐的水利工程体系。(市水务局牵头,市农业局、气象局配合)

  ——构建便捷高效的信息网络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市文化局配合)

  4.统筹城乡发展。

  ——提高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水平。(市规划局、建设局牵头,各区配合)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市交通局、财政局、建设局、发改局配合)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财政局牵头,市卫生局、教育局、文化局、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农业局、公积金中心配合)

  ——建立以城带乡、以工补农新机制。(市委农办、市农业局牵头,市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经贸局配合)

  5.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提升珠江口西岸地区发展水平。(市发改局牵头,各区配合)

  ——推进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市发改局牵头,各区配合)

  ——带动环珠三角地区加快发展。(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区配合)

  6.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区配合)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市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财政局、统计局配合)

  ——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市环保局牵头,市建设局、水务局、市政园林局、农业局、交通局、公安局、财政局和各区配合)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市环保局牵头,市政园林局、市农业局、水务局、建设局、规划局、文化局、财政局、打私办和各区配合)

  7.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优先发展教育。(市教育局牵头,大学园区工委、市财政局、发改局、劳动保障局和各区配合)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局、劳动保障局和各区配合)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市建设局牵头,市住房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地税局和各区配合)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安监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和各区配合)

  ——建设和谐文化。(市文化局牵头,市国资委、人事局、发改局配合)

  8.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市编办牵头,市委改革办、市人事局、财政局、发改局和各区配合)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市委改革办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国资委配合)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市委改革办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局配合)

  ——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市法制局牵头,市司法局和各区配合)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改革开放先行先试作用。(市委改革办牵头,市委政研室、市发改局配合)

  9.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

  ——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改局、经贸局、交通局、环保局、口岸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人事局、科技局、外事局、港澳局配合)

  ——推进与港澳更紧密合作。(市港澳局牵头,市发改局、建设局、科技局、外经贸局、规划局、交通局、打私办、旅游局、经贸局、科技局、司法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应急办、食品药品监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农业局、大学园区、横琴区、保税区配合)

  ——提升对台贸易合作水平。(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委台办、市经贸局、发改局、科技局、农业局、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局和各区配合)

  ——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市发改局牵头,市经贸局、港澳局、交通局、环保局、科技局、文化局、旅游局配合)

  ——加强与东盟等国际经济区域的合作。(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局、发改局、文化局、科技局、农业局、人事局、旅游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规划纲要》实施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珠海市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各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工作。市直有关牵头部门和各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推动《规划纲要》的实施。二是加强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规划纲要》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与省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省的支持。三是加强检查评估。对《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评估。建立《规划纲要》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纲要》的实施和监督。

  (二)组织召开全市实施《规划纲要》工作会议。

  拟于全省实施《规划纲要》工作会议后召开全市专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文件内容,把中央和省的要求与珠海的实际有机结合起来。要深入调研,大胆创新,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有针对性、创造性的思路、措施、政策和项目。要加强部门、地方间的相互沟通协调,特别要做好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衔接。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全程参与,并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于2009年2月20日前按分工对各领域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包括重大项目和专项规划编制、修编任务等)和工作措施报市发改局,为组织召开全市实施《规划纲要》工作会议做好准备。

  (三)认真抓好对《规划纲要》的学习和宣传。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开展对《规划纲要》的学习。市委宣传部要制定《规划纲要》宣传方案,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大对《规划纲要》的宣传报导力度。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要把《规划纲要》列入教学计划,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系统地学习《规划纲要》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规划纲要》的学习辅导及相关内容的解读工作。市发改局要组织专家学者对《规划纲要》进行解读,加深全市干部群众对《规划纲要》的认识理解,并请专家对珠海实施《规划纲要》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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