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玉米种子生产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张政办发〔2010〕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春耕在际,正值玉米制种企业落实基地的关键时期。针对近期基地落实中出现的问题,结合种子执法年活动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当前种子生产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整顿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市把玉米种子产业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来抓,通过实施中国金张掖玉米制种基地建设工程,加快构建新型种业体系,稳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精心打造质量精品,着力提升经济效益,大力推进种子生产专业化、经营集团化、加工现代化、包装标准化、管理法制化进程,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由制种大市向制种强市的迈进。2009年,全市各类农作物种子生产面积108.42万亩(占全市农作物总播面积的36%),其中:玉米制种87.29万亩,较上年增加了13.29万亩,生产玉米杂交种近4亿公斤,种子产业已成为全市农户参与最广泛、利益连接机制最紧密、农民收入最稳定的产业,张掖已成为国内最具知名度和最具竞争力的制种基地之一。但是,受去年种子市场行情较好的影响,我市种子基地呈现扩大趋势,在基地落实中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抢撬基地现象严重,无证生产企业和个人哄抬价格,盲目承诺条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种子生产经营秩序;二是以社、井和个人为单位签订合同的现象有抬头之势,基地生产标准化技术措施难以落实;三是服务费收取不规范,服务承诺不明确,权责利不对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种子产业的健康发展。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全国种子产业强市,维护粮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当前整顿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研究,采取措施,为种子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厉打击扰乱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各县(区)要鼓励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强、经济实力强的“两强”企业。严禁无证企业及个人非法落实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强行落实基地的无证企业和个人,由司法部门依法从严处理。 二是依法生产经营。严禁超范围生产玉米种子。种子生产企业只能在种子生产许可证限定的范围内从事种子生产活动。对超范围生产的企业,由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是加强证照管理。严禁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挂靠有证企业生产玉米种子。对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和被挂靠的生产企业,由市、县(区)政府建议省农牧厅吊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对租借、挂靠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视同无证生产依法从严查处。 四是规范合同签订。严禁种子生产企业与村以下单位签订生产合同。制种合同必须由村委会或村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有资质的制种企业依法签订。对以社、井和个人为单位签订的合同,一律视为无效合同,并坚决予以纠正,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五是严格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行为。玉米制种基地服务费收取标准不得超过《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超标准收取服务费的,坚决予以纠正。 六是强化基地建设。严禁玉米制种企业以降低隔离区标准为条件落实生产基地。基地隔离区不达标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督促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要根据《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市上制定下发了“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把“种子执法年”活动和整顿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摆上县(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基层干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对于在具体工作中由于领导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对种子执法年活动的程序、要求、方法和市委、市政府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管理的“六禁”措施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对于典型案例要及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切实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种子执法年活动和整顿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秩序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农业部门重点负责企业准入把关、查处超范围生产、挂靠生产以及隔离区不达标的问题,杜绝以社、井和个人为单位签订合同;公安部门重点查处无证非法生产的企业及个人;工商部门重点查处无照生产经营的企业及个人;监察部门重点查处乡镇、村社干部收受企业及个人好处的违纪行为。各部门要公示举报电话,接受基地群众和企业的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举报的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种子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成员单位到各县(区)检查、指导、督促各项整顿规范措施的落实。对整顿措施落实好的县(区)要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县(区)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要加强纪律约束,坚决杜绝整顿规范过程中的说情风和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对妨碍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的要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务求以强而有力的措施推动种子生产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确保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