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是对ZBJ80007.3-87《起重机用铸造卷筒技术条件》的修订。修订时仅对原标准进行了编辑性修改,主要技术内容没有变化。
本标准是JB/T9006《起重机用铸造卷筒》系列标准中的一部分,该系列标准包括以下三部分:
JB/T9006.1—1999起重机用铸造卷筒直径和槽形
JB/T9006.2—1999起重机用铸造卷筒型式和尺寸
JB/T9006.3—1999起重机用铸造卷筒技术条件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J80007.3—87。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大连大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玉安、崔振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JB/T9006.2—1999《起重机用铸造卷筒型式和尺寸》所规定的A型~D型钢丝绳铸造卷筒(以下简称卷筒)。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031—1995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
GB/T1801—1979公差与配合尺寸至500mm孔、轴公差带与配合
GB/T1802—1979公差与配合尺寸大于500至3150mm常用孔、轴公差带
GB/T1804—1992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
GB/T3323—1987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GB/T9439—1988灰铸铁件
GB/T11352—1989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技术要求
3.1材料
铸造卷筒的材料应采用不低于GB/T9439中规定的HT200灰铸铁,或GB/T11352中规定的ZG270–500铸钢。铸铁件需经时效处理以消除内应力,铸钢件应进行退火处理。
3.2表面质量
卷筒不得有裂纹。成品卷筒的表面上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和有损外观的显著缺陷(如气孔、疏松、夹渣等)。
3.3尺寸公差和表面粗糙度
同一卷筒上左右螺旋槽的底径(即卷筒直径D)差,不得超过GB/T1801和GB/T1802中规定的h12。
加工表面未注公差尺寸的公差等级应按GB/T1804中的m级(中等级)。
未注加工表面粗糙度Ra值应按GB/T1031中的12.5μm。
3.4形位公差
卷筒上配合圆(D1)的圆度t1、同轴度φt2、左右螺旋槽的径向圆跳动t3以及端面圆跳动t4,不得大于GB/T1184中的下列值:
3.5压板用螺孔
钢丝绳压板用的螺孔必须完整,螺纹不得有破碎、断裂等缺陷。
3.6焊缝
对于必须施焊的铸钢卷筒,其重要焊缝不得有裂纹和未熔合等缺陷。其焊缝质量应符合GB/T3323中的Ⅱ级质量要求。
3.7其他
卷筒的加工部位应涂以抗腐蚀的防锈油;不加工部位应涂防锈漆。
4 检验规则
卷筒应由制造厂的技术检查部门进行检验,对制成的每个卷筒均应对尺寸、技术要求和标志加以检查。制造厂应保证每个出厂的卷筒均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标志
每个卷筒应有永久、清楚的规格和制造单位商标的标志,其标志应位于卷筒醒目的位置上。
5.2包装
卷筒的包装应保证其不受损伤和腐蚀,并符合GB/T13384的规定。
5.3运输
卷筒在运输过程中应严禁磕碰,保证卷筒不受损伤。
5.4贮存
卷筒贮存在干燥通风处,不得与酸性、碱性或其他腐蚀性物质接触,以防锈蚀。
(仅供学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