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企业:
为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我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本办法增加了水采、小阶段爆破、伪倾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文件精神,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规定如下:
二、考评方式。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实行分级检查考评,采取定期考评与动态抽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省局每半年组织一次抽检,各产煤市安全监管部门对所属煤矿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检,集团公司每季度普查一次,矿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次检查的资料、记录要及时存档,作为年终考核评级的依据。
三、考核评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年度进行考核评级,按照矿井申请、集团公司和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中央、省属企业除外)考评、省局检查认定的原则进行。
附件1:江苏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附件2: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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