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晋煤安发〔2013〕501号

颁布部门: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13-05-27生效日期:2013-05-27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管理,推进实施《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晋煤安发〔2013〕500号),省煤炭厅制定了《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全省各级煤炭部门、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要大力开展“学标准、用标准”活动,组织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使煤矿全员做到掌握标准、执行标准,全面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夯实煤矿安全基础,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煤炭厅。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2013年5月27日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为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的管理,推进实施《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晋煤安发〔2013〕500号),制定了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证照齐全有效。煤矿企业持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等证照,且证照齐全有效。

  (二)安全指标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分成三个等级,按等级符合以下条件:

  一级标准化煤矿在年度内不得发生死亡事故;

  二级标准化煤矿在年度内的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

  三级标准化煤矿在年度内的死亡人数不超过2人。

  此外,对在年度内累计死亡3人及以上的煤矿,取消当年的考核评级资格。

  (三)采掘关系正常。井工煤矿的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符合有关规定,且采掘正常衔接。

  (四)依规组织生产。井工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实现正规壁式开采或按批准的采煤方法开采。对残采煤矿,不纳入年度验收考核评级范畴。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评级的分值要求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评一级的分值要求。

  考核评分的总分值达到90分以上。其中:

  井工煤矿的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等专业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露天煤矿的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安全管理等专业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80分。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评二级的分值要求。

  考核评分的总分值达到80分以上。其中:

  井工煤矿的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等专业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露天煤矿的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安全管理等专业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70分。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评三级的分值要求。

  考核评分的总分值达到70分以上。其中:

  井工煤矿的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等专业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

  露天煤矿的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机电、边坡、安全管理等专业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专业均不低于60分。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验收的组织形式

  按组织形式分成专项验收、年度验收和动态验收。

  (一)专项验收。进入联合试运转的建设煤矿在结束前,或标准化不达标的生产煤矿在复产验收结束后,由相关市煤炭局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组织进行专项验收。

  专项验收应针对建设煤矿联合试运转期间或不达标停产整顿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进行验收。专项验收达标后,将验收结果报省煤炭厅备案。

  其中,建设煤矿原则上按三级评定,不命名表彰;不达标停产整顿煤矿,不得评定为二级及以上等级。

  (二)年度验收。按年度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进行验收,井工和露天煤矿年度验收的组织方式如下:

  1.井工煤矿实行分级验收。其中,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井工煤矿由市煤炭局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组织全面验收;一级和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井工煤矿由省煤炭厅组织全面验收。

  根据工作需要,可确定采取市煤炭局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全面验收、省煤炭厅抽查验收的形式,组织开展一级和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井工煤矿的年度验收。

  2.露天煤矿实行全面验收。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露天煤矿由省煤炭厅组织验收。

  (三)动态验收。将定时间、定地点的常规式验收改变为不定时、不定点的动态式验收。其中,煤矿企业每月进行1次动态验收;县级煤炭部门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子公司每两月进行1次动态验收;市级煤炭部门或国有重点煤炭集团每季度进行1次动态验收。

  在年度验收时,查看动态验收的原始资料,将各专业的动态考评得分,录入到考核评级表(见附件)中。年度验收对专业的考评得分,采用年度内动态验收和年度验收现场考核中,对该专业考评的最低得分值。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年度的考评程序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年度考核评级程序为:企业申报、现场考核、等级评定、发布公示和命名表彰。

  (一)企业申报。每年10月上旬,由煤矿企业自行进行考核评级,确定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等级,按安全监管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在10月中旬前,由市煤炭局和国有重点煤炭集团统一将申报企业,按等级分类上报省煤炭厅。

  (二)现场考核。从11月起,按确定的年度验收方式,对煤矿企业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时,对照专业标准和评分方法,分项逐条进行量化考核赋分,采用“积分式”计算出各项的实得分,计入各专业评分表。不得采用“扣分式”反算出各项和专业的实得分。

  现场考核只评分、不定级。考核结束后,将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验收名单、验收结果(考核评级汇总表)和企业证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省煤炭厅。

  (三)等级评定。次年1月份,省煤炭厅组织标准化等级评定审查会,对现场考核评级表和企业证照进行审核,对年度内煤矿企业安全指标情况进行考核,坚持煤矿自评申报等级为主的原则,评定煤矿的年度标准化等级,形成一级、二级和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以及不达标停产整顿煤矿。其中,一级标准化煤矿上报国家煤监局审核认定。

  (四)发布公示。省煤炭厅对评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在山西煤炭信息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命名表彰。公示期满,省煤炭厅对已评定等级的煤矿企业进行命名表彰。适时召开全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会议,表彰先进企业,推广经验做法。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相关的管理规定

  (一)实行考核否决机制。在年度验收的现场考核中,发现煤矿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煤矿的现场考核实行否决,责令其停产整顿。待整改复产后,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

  1.煤矿井下没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采煤工作面没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其中,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

  2.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3.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4.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现象;

  5.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未按规定建设,未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要求;

  6.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抽采煤量等未达到规定要求;

  7.存在国家规定和省里认定的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

  (二)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在年度验收的现场考核后到命名表彰前,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进行动态管理。

  1.在此期间,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根据安全指标的考核要求,降低或取消评定的等级;

  2.在此期间的安全检查中,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根据隐患整改完成情况,降低或取消评定的等级。

  (三)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促进煤矿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

  1.对连续三年达到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煤矿,由煤矿企业自行进行考核评级,提供考核评级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申报,不再组织现场考核,直接上报国家煤监局审核认定。

  2.对年度申报等级高于年度评定等级的煤矿,下年度的申报等级不得高于上年度的评定等级。

  3.对在年度验收现场考核中,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责令停产整顿、限期达标,并处50~200万元的罚款。

  附件: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汇总表

  附件: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汇总表

  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汇总表,包括井工和露天煤矿两部分。井工煤矿考核评级汇总表,由井工煤矿考核评级表和11个专业评分表组成;露天煤矿考核评级汇总表,由露天煤矿考核评级表和13个专业评分表组成。其中,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和地面设施等5个专业评分表,为井工和露天煤矿共用评分表。

  一、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表.xls

  表1.山西省煤矿(井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表;

  表1-1.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2.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3.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4.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5.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6.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7.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8.职业卫生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9.应急救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10.调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1-11.地面设施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二、露天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表.xls

  表2.山西省煤矿(露天)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表;

  表2-1.穿孔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2-2.爆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2-3.采装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2-4.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2-5.排土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2-6.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2-7.边坡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表2-8.疏干排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山西省消防条例(2025年修订)
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矿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城镇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年修订)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13年修订)(已废止)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规程(2022年修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