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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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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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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洪府发〔2015〕33号

颁布部门:南昌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15-09-02生效日期:2015-09-02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各有关单位,驻昌有关单位:

  《南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05年12月27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南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洪府发〔2005〕50号)同时废止。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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