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局针对“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和制冷与空调作业”4大工种10个准操项目,制定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要求和验收评审表(试行)》,实行期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两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通知要求,一并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发现建设要求和验收评审表制定存在问题的,请及时反馈我局政策法规处。
一、做好规划,抓紧推进
请各地结合本地特种作业资格考核情况需求,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高效便民”的原则,确定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总体规划,中央驻粤、省属企业有关考试点建设纳入本地总体规划。同时鼓励各地将实际操作考试点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点安排在一个地点建设;在满足整体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尽量控制本地区考试点数量。
各地应当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建设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和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监政法〔2014〕18号)要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分步有序的推进实际操作考试点(场地)建设工作,并应当在2016年9月底前至少完成本地考核量最大的两项特种作业准操项目的实际操作考试点(场地)建设工作;在2017年1月1日前完成“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和制冷与空调作业”4大工种中本地区已开展考核工作的所有准操项目的实际操作考试点(场地)的建设工作(每个准操项目至少一家)。
实际操作考试点(场地)涉及到“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和制冷与空调作业”4大工种的应当同时提请我局验收,我局将根据有关评审表进行验收。有关实际操作考试点(场地)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有关考试点(场地)经验收投入使用后,原有相应准操项目实际操作考试点(场地)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二、严格标准,先行建设
各地应当根据不同工种项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省的要求组织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工作。省未明确具体建设要求的,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依照国家标准先行建设使用。所有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场地)均应当按要求安装符合要求的视频远程联网监控系统,否则不得安排考试。
三、统一验收,示范带动
我局将分批对各地建设完成的“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和制冷与空调作业”4个工种实际操作考试点统一安排验收,验收通过的将作为本地区相应准操项目的示范场地,省局不再对相应准操项目的其他考试点(场地)建设安排验收。中央驻粤、省属企业完成有关建设工作后,由当地安全监管部门提请我局验收,其中驻穗的有关企业可直接向我局提请验收。
10个准操项目以外的实际操作考试点(场地)建设各地自行验收,并在正式使用前报我局备案。我局将结合各地建设情况,适时统一全省建设要求。请各地填写附件1、2表格,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局(含电子版)。
附件:1.已开展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核情况统计表
2.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场地)建设总体规划
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要求和验收评审表(试行)
联系人及电话:黄小林 020-83133327
电子邮箱:huagnxiaolin2010@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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