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苏人保〔2018〕13号

颁布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劳动用工类

颁布日期:2018-07-20生效日期:2018-08-01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7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2018年8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 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940元/月调整为2020元/月。

  2、 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区、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均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17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

  3、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1、 加班加点的工资;

  2、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 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督察力度,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的严格执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0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2018年修订版)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熟市地震应急预案》《常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常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企业 秩序化管理导则(T/KSAQXH 0001-2024)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
苏州市食品连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的公告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2021年修订)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7年修订)
关于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