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转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环办转发函[2018]6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土壤防治与生态类

颁布日期:2018-09-27生效日期:2018-09-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深化“放管服”改革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严格禁止“一刀切”,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

  “一刀切”行为是生态环境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也违背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心,必须坚决反对,严格禁止。河北省积极谋划、先试先行,组织制定了《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经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省大气办印发各市人民政府执行。《指导意见》坚持质量导向,精准施策,奖优罚劣,依法监管,梳理出十个重点领域和行业,针对性地提出了防止“一刀切”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

  现将《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和借鉴河北省做法。一是结合《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有效防止“一刀切”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见效重要举措认真落实。二是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措施,加强政策配套,坚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三是在执行过程中要坚持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既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又要转变工作作风,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优化政务服务。四是坚决遏制假借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名义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附件: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9月27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企业涉电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殡葬服务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关于推进化工园区规范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国家消防救援局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消防产品质量安全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公布消防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印发《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2025年修订)
关于印发《吉林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2021年修订)
郑州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2022年修订)
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21年修订)
营口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营口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条例(2025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