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扬安办〔2019〕22号

颁布部门: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19-07-22生效日期:2019-07-2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国70周年大庆期间的安全稳定,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19〕22号)和7月2日“全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汇报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市纪委监委、市安委会将集中对各地、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进一步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一、主要内容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落实情况;

  2、“全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汇报会”上市领导指示要求落实情况;(见附件1)

  3、省政府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交办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4、本地区、本部门今年以来,开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以及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的紧急通知》(扬府传发〔2019〕35号)等工作情况,突出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5、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工作安排

  1、自我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指示要求,逐一对照,逐项开展自我排查。

  2、建立台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清单化、条目式一一对应登记造册,逐项列明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加强自我剖析,突出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3、及时报送。各地、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自我排查情况清单,于7月26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查检查

  7月底至8月上旬,市安委会将在对市各有关部门重点问题隐患整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会同市有关部门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对口督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市纪委监委将重点对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海涛电话(传真):80597535

  邮箱:wht_ajj@yangzhou.gov.cn

  
  附件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清单

  附件2:市有关部门名单

  扬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附件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工作清单

  一、苏办发〔2019〕22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

  二、“全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汇报会”相关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功能区:

  1、校车安全、学校食品安全方面,利用暑期把黑校车问题解决掉,确保学生安全。(谢正义)

  2、充分发挥三级联动机制作用,要与社会治理网格化紧密结合。同时,要对社会治理网格是否有人在管、网格员履职是否到位、网格划分是否科学、网格布局大小是否均匀、网络是否做到无缝全覆盖等问题进行系统排查,摸清底数。(夏心旻)

  3、目前我市存在工业企业固废和医院的医疗固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各地、市有关部门要把所有工业企业、所有医疗单位固废情况做个清查,有多少是危险部位有没有安全监管措施什么时候处理交给谁处理查清底数,防患于未然。(陈扬)

  江都区、化工园区:

  1、化工监管任务重的地区,要组建专门危化品安全执法队伍;化工园区要单独设定危化品安全监管机构,切实提升安全监管专业化能力和队伍。(夏心旻)

  市委政法委:

  1、充分发挥三级联动机制作用,要与社会治理网格化紧密结合。同时,要对社会治理网格是否有人在管、网格员履职是否到位、网格划分是否科学、网格布局大小是否均匀、网络是否做到无缝全覆盖等问题进行系统排查,摸清底数。(夏心旻)

  2、请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联合行动,利用暑假期间,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张耀武)

  市卫健委:

  1、目前我市存在工业企业固废和医院的医疗固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各地、市有关部门要把所有工业企业、所有医疗单位固废情况做个清查,有多少是危险部位有没有安全监管措施什么时候处理交给谁处理查清底数,防患于未然。(陈扬)

  市公安局:

  1、请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联合行动,利用暑假期间,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张耀武)

  市交通局:

  1、交通安全方面,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严格控制隧道里面的车速,严格处罚、公开曝光隧道里超速、超车的违法行为。(谢正义)

  2、请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联合行动,利用暑假期间,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张耀武)

  市应急管理局:

  1、化工企业安全方面,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十八条硬举措。(谢正义)

  2、针对化工企业的生产、装置、储存等,要强化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推动我市所有化工企业安装安全监管信息系统。(陈扬)

  3、要建立安全责任专项督查制度,做好跟踪督查工作;要针对危化企业、易燃易爆企业,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保证拉得出、打得响,提高实战效果。(李忠盛)

  市住建局:

  1、易燃易爆品安全方面,这是安全的第一大隐患,要把市区易燃易爆的燃气、液化气装置管理好。(谢正义)

  2、建筑施工领城要落实安全监管五项制度:第一项是班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每个建筑工地,在每天上班之前至少要用5-10分钟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提醒施工人员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第二项是危大工程施工方案专家审查制度,以及项目部、总公司、监理三级验收制度;第三项是项目经理、监理在岗在职制度,目前已经建立,但要认真执行到位;第四项是属地乡镇、街办巡查员危大工程每天现场必到制度;第五项是市、区两级监管部门不定期检查制度。通过这五项制度,进一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何金发)

  市教育局:

  1、校车安全、学校食品安全方面,利用暑期把黑校车问题解决掉,确保学生安全。(谢正义)

  2、请市委政法委牵头,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联合行动,利用暑假期间,开展“非法接送学生车辆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张耀武)

  市生态环境局

  1、目前我市存在工业企业固废和医院的医疗固废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各地、市有关部门要把所有工业企业、所有医疗单位固废情况做个清查,有多少是危险部位有没有安全监管措施什么时候处理交给谁处理查清底数,防患于未然。(陈扬)

  市交警支队、交通产业集团:

  1、交通安全方面,要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严格控制隧道里面的车速,严格处罚、公开曝光隧道里超速、超车的违法行为。(谢正义)

  城建控股公司

  1、易燃易爆品安全方面,这是安全的第一大隐患,要把市区易燃易爆的燃气、液化气装置管理好。(谢正义)

  三、省明查暗访交办任务落实。

  四、“三大行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及明查暗访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派出XX个检查组,对XXX家企业(单位、个人)开展了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XXX项,已整改隐患XXX项;对XXX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立案查处,行政处罚XXX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XX家,追究责任XX人。其中,重大安全隐患XX项(列出清单,明确隐患部位、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前的防范措施、整改进展情况、整改时限等)。

  五、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

  附件2:

市有关部门名单

  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扬州海事局、消防支队、邮政管理局、政法委、卫健委、教育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警支队、交通产业集团、城建控股公司

同地区相关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扬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条例
扬州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扬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关于印发《扬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扬州市公园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天然气供应中断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4年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