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车辆登记中有关环保要求的复函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车辆登记中有关环保要求的复函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大气污染类

颁布日期:2019-09-28生效日期:2019-09-28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请明确车辆登记中有关环保要求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新车注册登记

  (一)对于新车注册登记,应按《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粤府函〔2019〕14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对于粤府函〔2019〕147号文明确2019年9月30日前可以办理注册登记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新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中对OBD系统NOx监测和OBD实际监测频率(IUPR)的相关要求(下称“IUPR”要求)。

  (二)新车排放标准核定方式。

  1.对于2017年前生产和进口的机动车(包括平行进口车)的排放标准信息,可通过登录机动车环保网公众查询系统(http://info.vecc.org.cn/ve/index)中的“旧网站新车达标查询”查询对应车型的排放达标情况来核实。

  2.对于2017年1月1日后生产和进口的机动车(包括平行进口车)的排放标准信息,可查看该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并登录机动车环保网公众查询系统(http://info.vecc.org.cn/ve/index)中的“2017年1月1日后生产和进口车辆查询”查询核实。

  3.对于机动车所有人自带入境的机动车,如果按照上述两点均无法核实车辆排放标准信息的,可根据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有资质的新车排放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明确排放标准信息的检验合格报告来核定其排放标准信息。

  二、在用车转移登记

  (一)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城市符合相关“IUPR”要求的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转入广州市。

  (二)珠江三角洲区域外其它城市转入广州市的轻型汽车应符合国6b排放标准要求。其中,2019年6月30日前在外地已办结转出登记手续且符合相关“IUPR”要求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于2019年9月30日前转入广州市。

  (三)对于按照本文件第一(二)1、2点要求均无法核实排放标准的在用车,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环保达标情况争议情形处置流程的通知》(粤公通字〔2016〕45号)第五条的规定,由转出地公安交管部门在转出前负责核实其排放标准。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9月28日

同地区相关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更新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部分重点环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好房子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的通知
宜春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