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应急局,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docx
2.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docx
3. 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docx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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