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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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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苏安办电〔2020〕8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2-13生效日期:2020-02-13

各设区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毫不放松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最强烈的政治担当将责任压到工作最前沿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安全生产的弦不能放松”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紧密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履行安全防范职责,推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抓好关键时期的安全防范作为重大考验,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将疫情防控、企业复产复工和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各类企业要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做到企业管理力量到位、技术力量到位、员工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二、以最有力的措施坚决打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硬仗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聚焦27个重点行业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强化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快进度,跟踪督办,闭环整改。要强化派驻督导、上下联动,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派驻督导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安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必补的课不能缓,要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采取灵活举措,加强督查检查,强化安全防范,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安全管控到位。要更加注重从规律上、本质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基础性、根本性问题,改善安全治理方式、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三、以最扎实的行动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落实

  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针对疫情防控条件下企业复工复产面临的新情况,把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过硬措施,严把安全关口。要采取市县联动、部门参与、点对点服务方式,组成安全生产服务工作组,对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和原料生产企业以及民生物资生产企业,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全覆盖。要高度重视对临时转产企业的安全指导服务,必要时可委派有经验的安全专家驻点检查指导。要认真研究分析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人员不齐、新员工大量上岗、原材料和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风险,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完成安全检查、方案制订、应急准备等工作。要针对企业生产实际和季节特点,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和岗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以最严格的执法严密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要紧盯危化品、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高危作业等重点环节或部位,通过信息化远程视频监控、“侦察兵”式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做到安全监管精准有效。要针对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把有限的执法资源向重点行业领域倾斜,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冶金工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开展精准检查和专项执法,严防危险化学品、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粉尘爆炸、涉氨制冷、特殊作业和承包商作业生产安全事故。要将长期停产和频繁开停车切换两类工矿商贸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抢赶工期进度盲目冒险复产,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负荷生产,严肃查处重要岗位人员不足、无法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治,坚决整治货车超载超限、挂靠经营以及客车超速、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强各类危大工程、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地下空间建设工程以及事故易发多发部位的安全监管,严防建筑施工事故。

  五、以最充分的应急准备强化值班值守和响应处置

  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疫情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做到领导不缺位、岗位不缺人,责任不脱节、防控无缺漏,确保第一时间妥善处理问题。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确保应急状态下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有效。要督促企业强化应急准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检查,确保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

  江苏省安委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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