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应急〔2021〕31号)转发给你们,目前我市辖区内无地下矿山和尾矿库,请认真按照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时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快推进实施,督促非煤矿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三年行动的成效。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应急〔2021〕31号)
江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